人面桃花的故事是描述崔護暗戀城南莊園中的一位女子,次年再訪莊園,莊園無人應門,崔護只好門上題詩一首,未料女子返家,看了崔護的詩,就患了相思病,最後絕食而死。碰巧崔護數日後又經過了城南,聽到家中有哭聲,便進門詢問,才知道女子已死,當崔護在屍體前痛哭時,女子卻悠然轉醒,最後兩人結為連理。

        這個故事本身是很奇怪的,其一、人死不能復生,此不可逆之自然定律。其二、女子復活後,父親似乎沒有感到驚訝,只是大喜。也許存在一種情況,或是絕食過久而昏迷假死,亦或是父女詐死以求嫁的計謀等等。總之,女子可能不曾死亡。然而,要探究女子究竟死了沒有,在史實上是沒有意義的。何況筆記小說情節多有荒誕之處,甚如西方格林童話中亦有類似的情節,強求其真,反而自陷大謬。故本文僅是仿俞平伯究長恨歌傳疑,試從文中推敲女子未死的可能性而已。在論述之前,我且要先立一假設,即崔護拜訪女子的故事本身是存在且被記錄的,只是情節經過渲染,非得在此假設成立的情況下,以下所言才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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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的名妓在面對改朝換代時,具有不同程度抗拒新政權或朝廷奸佞的舉動。例如崇禎十五年(1642)五月,張獻忠(1606-1647)攻破廬州府,蔡如蘅(?-1642)被擒,並在蔡宅中搜得名妓王月(?-1642),王月被留營中押寨,卻忤逆不從,最後被張獻忠蒸置於盤,以享群賊[1]。順治元年(1644)三月,鳳陽督師馬士英(1591-1646)的兵卒鼓噪而散,突至淮城西門外,擄掠百姓,妓女悉被擒,獨燕順(?-1644)不從,他被士兵綑綁在馬上,仍試圖往下跳,並且哭詈不止,最終被士兵所殺[2]。李香君(1624-1653)曾要求侯方域(1618-1654)不要與阮大鋮(1587-1646)接觸,之後侯方域落榜,與李香君辭別,田仰(1590-1651)曾以三百金邀李香君一見,被李香君斷然拒絕[3]。鼎革之際,顧媚(1619-1644)亦曾與龔鼎孳(1615-1673)投井未遂[4]。順治二年(1645)五月南都之變,柳如是(1618-1664)嘗勸錢謙益(1582-1664)殉國,柳如是奮身投池,卻被錢謙益拉住而不得死[5]。順治三年(1646)年,清兵攻至衢州,楊文驄(1597-1646) 退兵浦城時為追騎所捕獲,他與監紀孫臨(1611-1646)皆因不降而被戮[6]。孫臨的小妾葛嫩(?-1646)亦被縛,清兵主將欲犯之,葛嫩大罵,嚼舌含血噴其面,遂被殺[7]。冒襄(1611-1693)與董小宛(1623-1651)則是消極的不仕清[8]

    上面提到的七位名妓,抗拒的對象分別是為流寇、清兵與南明佞臣。可以其簡單歸納為三類:第一類,王月、燕順、葛嫩,她們抵抗的可能是身體上受到的侵害;第二類,顧媚、董小宛是較為消極的抗拒行為;第三類,柳如是、李香君則表現出對國家的責任感,而有主動的抗拒行為。

    第一類的女性,較難界定是為己或是為國,而且這類的故事是典型的烈婦書寫,類似的例子相當多。而第二類與第三類的女性在定義上有模糊的空間,首先要考慮是出自於自願或是非自願的陪殉,才能夠進一步確認,在此指的是出於自願者。第三類的女性則有較為積極的國家責任感,在此姑且稱之為「國家認同」,以國家而非民族做為一個認同核心的原因在於其抗拒的對象既有滿人,亦有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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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重賦產生的緣由與辨正

        關於江南重賦的緣由,考察明清時人的說法,大致可歸納為六種:

       一、怒民附寇說,此說指太祖朱元璋憤慨吳人歸附張士誠,乃籍沒富豪,以私租簿起稅,見於《明史‧食貨志》,係明清時期最流行的說法,目前找到最早的記載是正德年間祝允明的《野記》,訴其源可見朱元璋下詔五府州免租時言:「朕所以全徵之者,盖徵其玩耳。」而惠帝朱允炆改制時亦言:「江浙賦獨重,而蘇、松田悉准私稅,用懲一時,豈可為定例?」可為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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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記得以前常常聽到人們稱呼印度人為「印度阿三」,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稱呼印度人,直到我最近看了幾本研究民國初年上海租界的書,裡面提到一個詞叫「紅頭阿三」才恍然大悟。原來阿三是阿sir的轉音,「紅頭阿三」是指租界印度巡捕,他們英國從印度「進口」的警力,通常是錫克教徒,由於皮膚黝黑,上海人又取了「紅頭黑炭」的綽號。

sir.JPG    說道這裡,我就聯想到周星馳的「整人狀元」電影,劇中何歡被法庭抓了起來,抓住他的法警就是包著紅頭巾的印度人,原來電影不是亂演的啊。雖然電影的空間設定在香港,我也沒有資料可以確定香港有沒有印度巡捕,但是香港也是英國的殖民地,所以我估計可能也是有的。因為睡不著,所以把這一點點無關緊要的心得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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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錚雲,〈舊檔案、新材料─中研院史語所藏內閣大庫檔案現況〉[1]全文分為兩個部分,第一是介紹內閣大庫檔的歷史,包括傅斯年如何從民初收藏家李盛鐸購得,史語所整理的經過與內容,內閣大庫檔從北京轉移到臺北過程,以及當年(1998)開始進行數位化後的概況。第二部分是介紹內閣大庫檔的檔案內容,包括內閣收貯的制詔誥敕、題奏表章、史書、錄書、塘報、黃冊、簿冊、朝貢國表章等,內閣各廳房處的檔案、修書各館檔案、試題(卷)、瀋陽舊檔等。其中以題奏本章佔最大宗,這些檔案的內容有些不見於會典或則例,是研究制度史相當有價值的材料。全文旨在引介史語所藏內閣大庫檔,期能讓歷史研究者善加運用。

        作者在前言中先指出內閣大庫檔之於史學研究的重要性,因內閣在清初為國家庶政重心,雍正以後權力雖然為軍機處所分,但仍為承宣制誥典冊之府。中央與地方官員在密奏承旨之後,國家政事仍須循正式公文管道具題,由內閣發交各部院執行,內閣大庫就是收藏這些檔案的場所,故王國維甚稱內閣大庫檔案是中國五大考古新發現之一。且收購這批檔案對於史語所亦有其重要意義,因民國18年史語所方成立一年餘,傅斯年創立的目的即是集合一群學者從事「集眾式的研究」,而內閣大庫檔就成了傅斯年實踐他的新史學之材料。傅斯年重視第一手材料自無須贅言,史語所眾學者亦持此看法,如陳寅恪在給傅斯年的信中就提到:「蓋歷史語言之研究,第一步工作在搜求材料,而第一等之原料為最要。」因此當傅斯年知道李盛鐸有意讓出時就積極接觸,還與時任中研院院長的蔡元培商議。當時滿鐵公司、燕京大學也有意收購,最後透過馬衡的介紹,史語所以二萬元成交,內閣大庫檔遂成為史語所的庫藏。

        作者其次講述內閣大庫檔流出的過程,王國維與羅振玉皆有相關記載,其中羅振玉是當事人,故所述最詳。羅振玉指出,光緒三十四年(1908)宣統年幼登基,醇親王攝政監國,於是令大臣大庫中搜檢清初攝政的典禮舊檔,由於找不到,遂以為舊檔無用,奏請焚毀。此時有人撿拾名人試策時檢得宋人玉牒殘葉並分給同好,張之洞知道後請教羅振玉,而羅振玉表示內閣大庫即明文淵閣舊址,藏書必多。結果搜查後果然有文淵閣藏書,但多殘破無用,羅振玉隨即進呈《文淵閣書目》,並謂張之洞庫檔雖然殘破仍應保存,大庫既容不下,可奏請歸學部保管。後來,羅振玉至內閣視察庫書時,發現庭中堆積數量龐大的紅本題本,詢問後得知皆為奏准待焚之物。羅振玉回學部後,即再向張之洞力陳該批史稿的重要,張之洞因而要羅振玉速將檔案移入學部,由於數量龐大,經費有限,於是用有小破洞無法盛米的米袋裝檔案,移放八千袋檔案至國子監南學敬一亭。而王國維在〈庫書樓記〉的說法則是,因內閣大庫檔是因宣統元年(1909)大庫年久失修,庫牆倒塌,為便修繕庫房,遂將部份書籍、實錄、聖訓被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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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桑兵的〈日記內外的歷史─作為史料的日記解讀〉摘要[1]。晚清以降,因書寫材料日益簡便,教育較為普及,且時代距今近,所以有大批的文人日記保留下來。日記是重要的史料,其往往被視為第一手證據,由於各種日記皆具特色,研究者往往過於強調其絕對性,反而忽略了其相對性。惟有將日記放在整體的歷史脈絡上,以貫通的眼光考察,才不會流於見獵心喜,各取所需。而寫日記的目的有為己亦有為人,其筆法有顯有隱,因此必須知其人才能體味其事。對於日記的內容只能說應有此事,而不能斷言事實就是如此,惟有將日記與其他史料相互印證,將日記內外的歷史勾連,才能逐漸接近真相。本文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講述日記作為史料的問題;第二部分講述日記內容與運用上的問題;第三部分探討日記呈現的類型與結論。

        第一部分是就日記的研究概況,以及作為史料所存在的問題做說明。日記是一種重要的史料形式,因產生方式較為簡便,故歷代官紳文人留存的日記數量相當多。尤其清代以後,教育較為普及、國民意識覺醒,各色人等都開始記錄所見所聞,致使日記數量大量增加,形式與內容亦日趨多樣化。粗略統計,已知而未刊的日記就數以千計,尚有大量的日記保存於後人與收藏家手裡,即使有些已收入圖書館庫藏,未經編目整理的,也不在少數。

日記的內容各具特色,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記錄風格與目的,這樣的差別就成了解讀日記的重要憑藉。但將日記作為史料是晚近才興起的方法,日記的價值與應用,在史學與史料學中尚未得到充分的討論,如民初陳垣在列舉各類史料時,並未提到日記、傅斯年在《史學方法導論》中對於日記的價值與判定亦未提及。專門研究日記的與其價值的是更晚以後的陳左高與鄒振環,前者著有《中國日記史略》、《歷代日記叢談》,被譽為研究中國日記第一人,致力於日記研究六十餘年,寓目的日記極多,甚至開創了所謂的「日記學」、「日記史學」,但其關注的是淵源流變與版本匯集等,即日記本身的歷史;後者著有〈日記文獻的分類與史料價值〉,關注的是日記的分類與史料價值,在前人已有的論述基礎上,進一步地探討日記與近代史研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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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梁啟超〈史料之蒐集與鑑別〉之摘要[1]。作者在前章中談及史料的種類,將史料取得的途徑略分為文字記錄與非文字紀錄,前者有舊史、檔案文件、史部以外的群籍、類書、出土的文獻、金石鏤文、外國人的著述等;後者有現存之實跡、傳述之口碑、遺下之古物等[2]。然而這些史料有真有偽,所以作者接著在本章講述史料的蒐集與鑑別方法。

        在蒐集方法方面,作者分成「普通史料」、「消極性史料」、「不能復得的史料」與「作偽的史料」四種。「普通史料」可在舊史中尋得,不必特別蒐集,將各史書中同類的若干材料彙集起來,大概可以呈現一時代的狀況,作者以自己治史的經驗為例,從《左傳》、《國語》、《漢書‧地理誌》、《水經注》、《周逸書》、金石等,蒐錄春秋以前三百餘國(部落)的分布狀況材料,得出國多分布在北方,且領地不廣,與今日社會結構殊異。又如作者研究中印文化交流,常人習知的僅法顯、玄奘數輩而已,而作者探查《高僧傳》、《求法傳》等史書,得187人的相關記載,若將其因年代、路徑、學術思想等分類統計,隋唐與印度交流之變遷蓋可大明。其他尚有歷代中國人種之變遷、六朝佛像之演變、耶里可溫教在中國之傳播區域等實例等,亦採此法為之。此前清治經學者實已善用之,惟史學方面只有洪邁的《容齋隨筆》、趙翼的《廿二史劄記》等少數幾位有此精神。持此方法須常保持敏銳的心思,注意常人所不注意處,且要有耐心,看到有價值的史料,就要徹底精密的研究,蒐集同類或相似的事蹟,所以往往所勞甚多,所獲甚簡。例如作者前舉數例,亦不過得「春秋以前半部落式國家甚多」、「六朝、唐時中國人留學印度之風甚盛」區區十數字的結論而已,故作者自言:「吾儕今日若能以一年研究之結果,博得將來學校歷史教科書中一句之採擇,吾願已足,此治史學者應有之覺悟也。

        「消極性史料」,即某時代無某種現象,從「無」中旁敲得證,因前代及普通之事項,後代忽然滅絕,其中往往含有重大歷史意義。例如作者讀《戰國策》、《孟子》屢見黃金若干等記載,得知其時已有金屬貨幣,再觀書中關於財貨諸字的部首從貝而不從金,而鐘鼎銘文、《詩經》、先秦出土古物有貝幣無金幣,故下一假說:「春秋以前金屬貨幣不通用」。又如《史記》、《漢書》提到書於竹簡較多,兼提及布帛,可知漢代為書寫工具的過渡期,又觀兩晉紀載,知此時已演進至紙張,故可假設:「魏晉以後,竹木簡牘之用驟廢。」其他尚有由《歷代高僧傳》中看諸僧講學狀況的改變,知「宋代以後僧侶不講學問」、道咸以後教案記載漸消,知「義和團事件後,中國民教互仇的現象殆絕」。惟運用此法,須對時代狀況有一基本之了解,例如唐代以飲茶為風尚,故史冊中相關記載繁多,至宋代以後,飲茶已成一極平常之事體,記載反不如唐代,若僅從「消極性史料」作判斷,恐得「宋代以後飲茶之風漸衰」的相反結論[3],此作者文中所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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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略論〉是傅斯年在北京大學任教時,《史學方法導論》的講義稿,原稿有七講,今僅存第四講[1]。〈史料略論〉共分八小節,分別為:第一節、直接史料對間接史料;第二節、官家的記載對民間的記載;第三節、本國的記載對外國的記載;第四節、近人的記載對遠人的記載;第五節、不經意的記載對經意的記載;第六節、本事對旁涉;第七節、直說與隱喻;第八節、口說的史料對著文的史料。

        作者先為近代史學觀念的演進做結論,提到史學已由主觀的哲學演進成客觀的史料學;著史的進步在於由人文(文辭)的手段演變成如生物學等一般的(科學)事業。歷史事件雖只有一次,不同於物理化學可重複試驗,但史料對於歷史事件往往不只有一個記載,透過比較史料,就可以得其真;史學就是史料學,其工作就是整理史料、比較不同的史料。因史料有來源、先後、價值等各種的不同,所以比較方法是「因時制宜」的。 

在「第一節、直接史料對間接史料」中,作者先將史料分為「直接史料」與「間接史料」。「直接史料」是指未經中間人修改、省略、轉寫的,如毛公鼎上的銘文、卜辭等、明檔案等;反之,則為「間接史料」,如《周書》、《世本》、《明史》等。一般而言,「直接史料」沒有因轉引而增減的問題,故較為可信,惟有些「直接史料」與「間接史料」價值差不多,如《史記》所記的秦刻石,但《國語》、《左傳》中人物對談的「間接材料」,恐就與史實有所差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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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羅溥洛(Paul Ropp)在《新史學》上評介有關於明清婦女研究的數本英文著作[1],當中提及當時西方學者對於明清婦女的貞節關的相關研究,或許可以作為參考。

Jennifer Holmgren認為守寡與殉節並非理學價值的表現,而是帝國晚期繼承習俗發生轉變,以及經濟發展的結果。她指出秦漢的婦女在丈夫死後可以支配其財產,因此寡婦可以決定自己的前途,但隨著時代演進,法律逐漸將這項繼承權利縮減。到唐初時,寡婦已不能隨便動用夫家的財產,至明代,法律甚至不允許寡婦把之前的嫁妝帶到再婚的夫家中,因此寡婦的地位大為降低。由於缺乏財產,寡婦不受娘家的歡迎,即使新婚的機會也減少了,仍會被貪財的翁婿要求再嫁,在此情況下,寡婦最合符經濟原則的選擇就是守節,而她們對抗翁姑道婚的方式之一就是自殺。羅溥洛指出Jennifer Holmgren雖看到了寡婦地位轉變的經濟因素,但忽略了經濟因素與其他因素的關係,如社會結構、國家正統思想以及一般學術思想的改變。

        曼素恩(Susan Mann)則分析了社會及思想因素對寡婦問題的影響。她討論了清代寡婦三個層面的問題: 儒士對貞節的說法、母子關係對節婦的影響、貞節裡的社會階級問題。指出地方志的編者對貞節問題特別沉迷,可以解釋為男性幼時受到母親的照顧,並對男性對節婦犧牲的故事特別感動,所以把自己的價值觀投射在婦女身上。然而從外在環境而言,清代的寡婦很容易受到傷害,包括外人的閒言閒語、性騷擾與侵犯、被逼改嫁甚至販賣。在這種氛圍之下,節婦的理想就成了提供了拒抗逼婚及性侵犯的工具。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是,滿清皇帝扮演的是最高的道德維護者,他鼓勵寡婦守節,造成了許多平民及低下層的士人利用鼓吹這個理想來提高自身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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