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賢曾觀察日本「地域社會論」的研究現況,他發現其方法論似乎沒有明確的共識與定義,既然不能明確地存在,那要問的是能否將「地域社會論」放在其他的地方檢視呢?

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為日本學者延伸出來的各種討論、中國的華南研究,以及施添福對清代臺灣的考察,都曾嘗試以「地域社會論」作為方法,但是仔細觀察,其理論在不同的區域有其不同的關注點,或者可以這麼說,正因為「地域社會論」不是限制在被預定的空間範圍,而是從內部發展,探究人際關係的網絡及共同的認知體系,因此可以被廣泛、靈活地運用。以下就來談一下施添福的「地域社會論」。

不過在討論施氏的「地域社會論」前,勢必先要理解施氏的學思歷程。1999年提出的「地域社會論」可謂是施氏學術思路的第三段轉折,施氏在此之前,曾於1981年和1988年分別提出「原鄉論」與「國家剝削論」,以解釋清代至日治時代臺灣的土地拓墾與社會發展現象。[1]

「原鄉論」是反駁過去學界認為臺灣的漢人族群分布位置看法是採取先來後到之說,即認為泉州人、漳州人較早移民臺灣,因此分布在平原,而較晚移民的,粵籍移民只得往丘陵山區發展。然而,施氏指疑道,何以先到的泉籍移民,會選擇少雨、多風、水尾及土壤貧瘠等不利農業經營的濱海平原一帶定居,而比漳泉移民更早進入下淡水溪以東拓墾的粵籍移民,和以會選擇耕於山區?因此施氏重新去思考「清代來臺的漢人是如何選擇生活場所?」指出臺灣開發並非全面由海岸向內陸進墾,不能僅著眼於先來後到,卻忽略了漳、泉、粵各籍移民的原鄉地理背景和生活方式。與其用先來後到理解,不如說移居臺灣時,各族群選擇新鄉居住地會考量原鄉的環境。[2]

「國家剝削論」則是「原鄉論」解決漢人移民如何選擇土地後,討論如得土地的過程。施氏以「土牛溝」為契機,思考空間界限的人文或社會意義,追問「清代來臺的漢人如何取得安身立命的土地?」他以竹塹地區、蘭陽平原等地區的研究為基礎,指出漢人在取得土地的過程中對平埔族進行剝削,例如清代官方竹塹地區的平埔番逃離土地的理由為「番黎不諳耕作」,施氏考察清代前期的記載發現平埔番雖然耕作技術雖然較為原始,但已有耕作能力,探究之後得出熟番土地流失的原因其實是清代中葉後政府過重的勞役與供差,被迫熟番出售其土地。[3]

至於「地域社會論」的提出,是施氏在1999年參加國史館主辦的「國史上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中華民國史專題第五屆討論會」,會中聽到日本明清史學者森正夫發表〈明清時代江南三角洲的鄉鎮志與地域社會:以清代為中心的考察〉一文後,反思或許從「地域社會論」的觀點中體現區域的獨特性,從而成為探討地方感與地方認同的理論基礎,以解釋「清代來臺的漢人如何在一定的地域上建立和維持一個有秩序的社會?」

施氏「地域社會」研究,由「國家」與「環境」兩個內在機制出發,透過地緣的「維生」、「信仰」兩個領域,以及血緣的「親戚」、「宗族」兩個領域的交互分析,來詮釋清代內山的開發、日治時期地域社會的結構與空間機制,以及日治時期後山的拓墾過程。

 20120730清代臺灣地域社會的研究模式[4] 

 

「地域社會」基本上具有兩種不同的概念:一為涵蓋具體的地理空間,屬於實體的地域社會;另一個指的是生活場所,趨於抽象概念的地域社會。而施氏認為的「地域社會」是一個整合各種社會關係的操作概念,可視為各種經濟、政治、文化、意識等關係的運作場所。誠如森正夫所指明的,此並非固定不變的地理空間,而是以人際關係、共同認知體系為邊界,因此範圍可以隨之變動。

接著說明施氏「地域社會論」的建構原理,清代臺灣各地區的漢人在社會建立時,面臨的國家治邊策略,以及人文和自然環境特性。因此,施氏從「國家」與「環境」出發,而「血緣」與「地緣」則是清代漢人社會的基本結構原理。在操作上,施氏歸納出客家漢人在日常生活中最為重視的四項事物,即供生活資源的「維生領域」、神明崇拜的「信仰領域」、由同姓或家族組織的「宗族領域」、實現傳宗接代的「親戚領域」。其中前兩項組成「地緣」關係,而後兩項組成「血緣」關係,地域社會的網絡便由此而生成,且此地域並非一層不變,而是會受到「國家」與「環境」等因素的干擾而調整。

透過上述的「地域社會」模型,施氏認為成立於不同年代或不同地區的墾區,由於每個墾區面臨的國家和環境的情境各不相同,所以拓墾集團維持墾區內的社會秩序也會有所差異,而此差異就是地域社會多樣性的課題。為了證明此想法,施氏進一步按照墾戶、墾佃的身份關係,將清代北臺內山各墾區的拓墾集團區分為獨立型、合股型、混合型三種,分別進行研究。[5]

有趣的是,200712月,森正夫在偶然的情況下,閱讀了李季樺的〈空間與社會:臺日「地域社會論」的比較〉,以及施氏的〈社會史、區域史與地域社會〉一文,還認為由此看來,臺灣學界對「地域社會」的區域性和空間性的興趣比日本學界還要高且深。[6]

另外一個要談的是,濱島敦俊認為森正夫的「地域社會論」受到谷川道雄的「共同體論」觀點所影響,並肯定此一方法論將日本明史從空洞教條的思維中解脫,但對於「地域社會論」所能獲得的視野與射程範圍提出質疑。濱島敦俊的問題圍繞在以下兩點:

一、森正夫的「地域社會論」的範圍主要是明代後期江南三角洲的地方社會,而相關的研究包括資源配置、文化價值、支配體系等問題。但是明代中後期的江南三角洲是已達到已開發的階段,因此無論是在語言、宗教、族群上都沒有太大的差異,所以「地域社會論」的模型似乎是建立在一個發育完善的社會,無須考慮到上述的因素。反觀中國有許多地區存在漢人與非漢人、漢人內部以各自方言為基礎的民系集團互相對立,那麼「地域社會論」應該怎麼去整合各式各樣的族群、語言,甚至對於尚無身分認同的移民社會呢?

二、「唯物史觀」曾尖銳地批判了地理環境決定論及地政學的觀點,強調重視人類的行為及社會條件。從克服過去的「唯物史觀」的狹隘及謬誤的來看,「地域社會論」似乎沒能發揮足夠的射程。為此,濱島敦俊指出,相較之下,如果要談及八零年代前後日本明史學界的轉型,1979年在京都大學召開的「江南三角洲開發史」學術研討會反而更具代表性。[7]

濱島敦俊對於「地域社會論」所適用的範圍提出質疑,施添福的實踐正好為此作出解答。施氏的「地域社會論」實踐在臺灣竹塹、內山等地區,而議題包括了族群、語言等過去在江南三角洲森氏所未觸及的範圍。

最後,要提的是「地域社會」論與「地域社會論」的區別,誠如許多學者一再強調或提醒的,「地域社會論」與「地域社會」論,雖然互有關聯,但完全是兩回事。森正夫的「地域社會論」主要是在考察中國每個地方存在著怎樣的共同體、社會組織問題,即使是在二戰前日本學者以「華北農村慣行調查」為契機所展開的「中國共同體爭論」,亦是「地域社會論」的研究範疇。[8]

而國內學術界對於「地域」一詞的使用類似區域,但又有些微妙的差異,首先「地域」一般不會是指有明確定義的空間,其次是「地域」隱含著權力支配,或是帶有秩序的意思。意即使用「地域」一詞時,著重的不是地理範圍,而是在該地理空間內人文社會的活動。

施氏作為一個地理學出身的歷史學者,值得注意的是其選擇使用「地域社會」這個詞彙時所傳達的意涵,觀察其在氏著《清代臺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的序文提到:

我之所以使用「地域社會」一詞,另有一層方法論的涵意。從表面看,臺灣是一個島,但島內不論是自然環境、歷史發展或人文景觀,皆極為雜異,而具有明顯的多島性格;用地理學的術語來說,就是島內區域差異極大。承認臺灣歷史的區域差異,並排斥理論或概念體系建構的可能性。只是明示建構臺灣歷史地理的理論或概念體系,必須面對來自區域差異的挑戰,以及將歷史現象的空間侷限性正式納入考量,使其成為理論的一部分。[9]

引文中提到了「地域社會」一詞,另有一層方法論的涵意,意即隱含著在其他論文中的「地域社會」一詞,有時僅是作為一個範圍,並不一定帶入其「地域社會論」。觀察施氏對「地域」或「地域社會」一詞的使用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在尚未受到「地域社會論」啟發前,就是單純的將「地域」看做與「區域」的概念。[10]誠如其自言道:

在此之前,我看過「地域社會」這個詞語,也明確知道日文的「地域」其含義幾乎等同於中文的「區域」,同時在論文裡我也曾使用「地域」一詞;但是,對於「地域社會」作為一個歷史研究的分析概念和工具,卻一直缺乏敏感性。[11]

第二階段施氏開始注重人文社會現象的內部關聯,如探討國家與地獄社會的關係,國家在由各別族群所組成的地域社會中扮演什麼角色。[12]



[1]吳佩瑾、倪孟安、劉威志整理報導,〈學人專訪:施添福教授〉,摘自「中央研究院明清研究會」網站:http://mingching.sinica.edu.tw/newsletter/009/interview-shi.htm(2012620日瀏覽)

[2]施添福,《清代在臺漢人的祖籍分布和原鄉生活方式》(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1987)

[3]施添福,〈清代「番黎不諳耕作」的緣由─以竹塹地區為例〉,收入氏著,《清代臺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新竹:新竹縣政府,2001),頁117-143

[4]圖片轉引自:施添福,〈社會史、區域史與地域社會—以清代臺灣北部內山的研究方法論為中心〉,發表於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系「史學專題講座」(2006530),頁10

[5]施添福,〈社會史、區域史與地域社會—以清代臺灣北部內山的研究方法論為中心〉,頁8-13

[6]森正夫,〈地域社會的視角和擁有具體性的地域空間會有怎麼樣的關聯?〉,「國立嘉義大學史地學系舉辦的第二屆區域史地學術研討會」(2010)

[7]濱島敦俊,〈從〈放生河規約〉看明代後期江南士大夫家族〉,《明代研究》,17(臺北,2011),頁93-98

[8]濱島敦俊,〈從〈放生河規約〉看明代後期江南士大夫家族〉,頁95-96

[9]施添福,《清代臺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頁7

[10]康培德,〈族群、歷史與地域社會:「地域」一詞的理解與討論〉,收入詹素娟主編,《族群、歷史與地域社會:施添福教授榮退論文集》(臺北: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2011),頁358-365

[11]施添福,〈社會史、區域史與地域社會—以清代臺灣北部內山的研究方法論為中心〉,頁7

[12]施添福,〈國家與地域社會─以清代臺灣屏東平原為例〉,收入詹素娟、潘海英主編,《平埔族群與臺灣歷史文化論文集》(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2001),頁3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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