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方仲的〈明代魚鱗圖冊考〉一文[1],分為六個小節,分別為「魚鱗圖冊的內容」、「魚鱗圖冊與黃冊的關係」、「魚鱗圖冊的名稱由來」、「魚鱗圖冊之來源」、「明代攢造魚鱗圖冊之經過」、「雜論」。全文以考證魚鱗圖冊的編制時間為主軸,故我於文末另闢一小節,簡述唐文基的〈明代魚鱗圖冊始造於洪武元年〉[2]作為補充。

 

壹、魚鱗圖冊的內容

魚鱗圖冊,或稱魚鱗冊、鱗冊等。簡而言之,即田土之圖,將各田的區段依四至臨界、大小畝數等,觀形描繪,造成一圖。並細註業主的名字、土地的沃度、土地所在位置、買賣狀況等,如此一縣中的田土皆按圖可見。而繪製的順序,《實錄》載:「(先度)其田之方圓,次其字號悉書主名,及田之丈尺四至,編類為冊。

 

貳、魚鱗圖冊與黃冊的關係

        黃冊以戶為主,詳載舊管、開除、新收、實在之數;魚鱗圖冊以田土為主,凡土地原阪、墳衍、下隰、腴沃、瘠鹵皆有所載。觀冊可知家戶佔田若干,坐落某處,稅不可逋;觀圖可知田土為某人現業,田不可隱。凡買賣田土,每年開注,戶雖有變,但田土一定不移,故兩者相輔,可防詭寄埋沒之舉。

 

參、魚鱗圖冊的名稱由來

        魚鱗圖冊的名稱由來,計有三說:其一為比次若魚鱗而得稱,如《武進縣志》載:「田地以坵相挨,如魚鱗之相比。」又如《學庵類稿》載:「以其比次若魚鱗然而名也。」其二為所繪形狀若魚鱗而得稱,如《實錄》載:「以圖所繪,狀若魚鱗然,故號魚鱗圖冊。」其三為排列先後才變動而得稱,見《靖江縣志》載:「田有漲壩,時多時寡,不逾年而輒易。……故他邑冊稱鐵板,靖冊獨稱魚鱗,參時勢而先後次之,非一成不易之則也。」又如元人王禕嘗言:「其以田之圖相次而疏其號……曰流水,亦曰魚鱗。」由於軍冊中亦有魚鱗之稱,《會典》略云:「次年該造格眼軍冊、除有見在編軍魚鱗、類姓等冊查算外……」更加強了魚鱗為活冊之義,故作者認為此三說可並行不悖。

 

肆、魚鱗圖冊之來源

        魚鱗冊之名,可追溯至宋代,嘉定十年(1217)婺州舉行經界後,《宋史》載:「凡結甲冊、戶產簿、丁口簿、魚鱗圖、類姓簿二十三萬九千有奇,創庫匱以藏之,歷三年而後上其事于朝。」又如前引元人王禕言:「其以田之圖相次而疏其號,各畝稅糧之數,與得業之人於下者,曰流水,亦曰魚鱗。」可見宋元皆已有所謂魚鱗冊。

 

伍、明代攢造魚鱗圖冊之經過

        明代魚鱗圖冊的攢造年份,最早見於《實錄》的記載是在洪武二十年二月,略云:

浙江布政使司及直隸蘇州等府縣進魚鱗圖冊。先是上命戶部覈實天下田土,而兩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產詭託親隣佃僕,謂之鐵腳詭寄。久之相習成風,鄉里欺州縣,州縣欺府,姦弊百出,謂之通天詭寄。於是富者愈富,而貧者愈貧。上聞之,遣國子生武淳等,往各處随其稅糧多寡定為幾區,每區設糧長四人,使集里甲耆民躬履田畝以量度之,圖其田之方圓,次其字號悉書主名,及田之丈尺四至,編類為冊。其法甚備,以圖所繪狀若魚鱗然,故號魚鱗圖冊。

此條雖記洪武二十年,但浙江布政使司等呈魚鱗圖冊事與後文太祖遣國子生武淳事應為兩件事,文中並未明言武淳為何年派遣。其他各書所記之年代亦略有出入,有洪武二年、洪武十三年、洪武二十年之說,以下分別說明之:

        一、洪武二年說,見吳侃《在是集》云:「洪武二年遣國子生武淳等集區中耆民履畝丈量……名魚鱗冊。」柴紹炳《考古類編》亦載:「於是又令所在履畝丈量(洪武二年)……謂之魚鱗冊。」且徐學聚《國朝典匯》將魚鱗冊之記載列在洪武元年至六年間,略云:「國初兩浙富民畏避徭役……上素知其弊,及即位,乃遣國子生武淳等往各處集里甲耆民躬履田畝以量度之……以所會若魚鱗然,故號魚鱗圖冊。」因此洪武二年之說,有其根據。

        二、洪武十三年說,此說記載與《實錄》大同小異,只是指明太祖遣武淳至兩浙量度製冊的年份為洪武十三年。如吕毖《明朝小史》與祝允明《歷代小史》二書皆先提到江南重賦,而後才提到魚鱗圖冊事,如《歷代小史》云:「至十三年二月朔,遂命户部减蘇松嘉湖四府重租,其後復命户部覈實天下土田……上聞之,遣國子生武淳等,往各處隨其稅糧多寡。又如沈文的《聖君初政記》:「先是洪武十三年,戶部核實天下之土田……上聞之,遣國子生武淳等,往各處隨其稅糧多寡。」

        三、洪武二十年說,作者認為此說可能是將《實錄》所載浙江布政使司等呈魚鱗圖冊事與太祖遣國子生武淳兩事混為一談所致,如《明史》載:「洪武二十年命國子生武淳等分行州縣……」。惟《正德會典》載:「洪武二十年,令本部核實天下土地,其兩浙等地富民,多畏避徭役,詭寄田產。遣監生丈量之,繪圖編號,悉書主名,為魚鱗圖冊。」以及嘉靖九年(1530)戶部大學士桂萼圖議內亦提及:「洪武二十年核實天下地土……」雖桂萼似引自《會典》,但亦不排除洪武二十年曾令戶部核實天下田土事。

        作者認為《實錄》在洪武二十年以前皆未提及遣國子生武淳事之因,可能係因《實錄》經過數次修改,在其間被刪漏,以致該事在洪武二十年才第一次出現。惟武淳等國子監不可能在一年內丈量製冊以進,故可以先排除洪武二十年說。但洪武二十年戶部核查土地之事似為事實,只是傳抄時誤將武淳納入,如《明史》載:「(呂震)洪武十九年以鄉舉入太學。時命太學生出稽郡邑壤地,以均貢賦。震承檄之兩浙,還奏稱旨,擢山東按察司試僉事。」可為佐證。

因余繼登《典故紀聞》謂:「(太祖)即位乃遣國子生往各處……履田以度量。」以及文前提到的《國朝典匯》皆指向太祖即位後不久即派遣國子生,若再考察各國辦理土地調查的經驗,可知丈量土地大多經過十數年不等,故洪武二年之說應較接近事實。至於洪武十三年之說,也有合理之處,查洪武十四年太祖詔天下府州縣編賦役黃冊,因此在十三年先派遣國子監往各處查定底細,做預備工作似乎是必須的,只是武淳此時應已非太學生了。總結而言,作者認為在洪武二年首派國子監生丈量,其後十三年、二十年亦有之,兩浙及蘇州等府縣終在二十年二月完成魚鱗冊。

 

陸、雜論

        作者補充說明,前論明代攢造魚鱗圖冊之經過得結論為洪武二年,是就《實錄》與各書考證異同之結果。惟作者認為攢造魚鱗圖冊的時間似在更早之前。《明史》載:「(端復初)元末為小吏。常遇春鎮金華,召致幕下。未幾,辭去。太祖知其名,召為徽州府經歷。令民自實田,彙為圖籍,積弊盡刷。」而太祖克徽州、婺州為至正十七年至十八年(1357-1358),可見元末徽州已有田土圖籍。再者,《實錄》洪武元年正月載:「詔遣周鑄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覈實田畝。」作者解釋為可能此次丈量成績不佳,故洪武二年才派武淳再赴。

        而魚鱗圖冊漸為一制度,應在洪武十七年左右,《明史》載:「天下朝正官各造事蹟文冊圖畫土地人民以進,及撥用吏員法,自崑山余熂始。」查余熂於洪武十七年正月任吏部尚書,十八年四月罪誅。故可推測魚鱗圖冊於十七年漸蔚為一制度,至洪武二十年浙江及直隸等府縣之圖告成,進呈戶部。

       此外,錢薇《均賦書與郡伯》略云:「周文襄巡撫東南……巡視阡陌,立丘段,造為魚鱗圖冊。」觀此描述,似周忱為魚鱗圖冊開創者。惟作者引《實錄》所述,洪武二十年浙江及直隸等府進呈圖冊確為事實,故認為周忱只是巡撫江南時又加以整頓,才有此說法。

 

柒、明代魚鱗圖冊始造於洪武元年

        唐文基在〈明代魚鱗圖冊始造於洪武元年〉中認為魚鱗圖冊的編制時間應是洪武元年,此據楊惟楨《東維子集》載:「河濟寧郡教授成君彥明氏,以文墨長才,為今天子錄用。洪武元年春,遣使行天下,經理田土事,而成君在選中,分履淞之三十八都二百一十五圖。閱歲鐘,魚鱗圖籍成。」此與文前提到的《實錄》載洪武元年正月詔遣周鑄等往浙西核實田畝事為同一件事,成彥明應為一百六十四人之一。

而何以浙江及直隸等府遲至二十年才呈報?唐文基認為此與繪圖複雜、地主反對有關,所以太祖才會刻意由中央遣國子監生,務使遣員與當地地主沒有瓜葛,但又受限於人力,除了浙西外,江南其他地方未曾派員,僅由中央下一道繪圖命令,時人鄭真《滎陽外史集》載:「浙省守臣欽承旨意,檄命新具圖籍。明郡長貳承旨後……遂命六縣之民,凡山田疆里之宜,某稅某糧之數,悉登載之。」既沒有派員,效率較差,所以全部完成的時間才會拖至洪武二十年。

 

後記

何炳棣曾對魚鱗圖冊的編制提出幾點新的看法,其認為丈量不是實地精測,明代的魚鱗圖冊還是倚靠鄉里自實,朱元璋僅是想保證稅收,故根本沒有動員全國州縣大舉精測全國土地的意願,最後只有兩浙進行覈田,且從現存的數字來看,很大部分都是沿襲宋、元的資料。另外,梁方仲將魚鱗圖冊的編製與遣派武淳之事混在一起了,所以才會發生在第五節的考證後,覺得怪異又再雜論補充,而炳棣已從地方志中的記載,考證武淳派遣的時間是洪武十九年,依此亦可推知唐文基認為浙、蘇等府等府的魚鱗圖冊編制拖了二十年的說法不甚正確,洪武二十年進呈的魚鱗圖冊係洪武十九年的成果才對。可參考〈明初魚鱗圖冊編制考實〉,收入《中國歷代土地數字考實》(臺北:聯經出版,1995)



[1]梁方仲,〈明代魚鱗圖冊考〉,《明清賦稅與社會經濟》(北京:中華書局,2008),頁93-101

[2]唐文基,〈明代魚鱗圖冊始造於洪武元年〉,《社會科學戰線》,1998:3(吉林,1998),頁14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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