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明朝開國後國策有一個斷層,這個斷層起於靖難之役,終至遷都北京,此後確立以北方為中心的政治體制。誠然,永樂朝是經由篡位得權,但不應過分看重此點,舉例而言,朱棣在靖難之變後曾發出的敕旨:「建文以來,祖宗成法有更改者,仍復舊制。」若太注意斷層,就會認為這是朱棣為了想要掩飾篡位而擺出尊重祖法的策略,通過尊重祖法以強調皇位的正當性,然而其遷都北京事實上就是破壞祖法,故敕旨只是政治上的手段操作而已。這種說法固有其道理,但不全然正確,若排除預設立場從字面上解讀這段敕旨,會發現永樂朝扮演的是撥亂反正的角色,他繼承洪武的方針恢復在建文朝被變更的制度,而觸逆祖法的是建文朝才是,所以才致使靖難之役發生。

    那麼,永樂朝繼承的祖法是什麼呢?遷都就是其中之一,朱元璋的確是想要遷都於北,他原計畫遷至西安,只是在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猝死,才使得這項計畫被迫終止,是朱棣實現了朱元璋的遺志。只是為何朱元璋始終未能如願遷都,這一切還要從明朝建國開始說起。

    元朝末年反亂爆發之初,地方上有「義兵」等自衛團,原本他們的立場是站在元朝,但隨著元朝腐敗愈露,地主為了維護自身利益便開始將立場轉向,朱元璋的崛起就是一例,他本來只是一個小兵團,有了地主階級的支持後,勢力於是日益壯大,最終終能一統中國。

    朱元璋能夠持續與地主階級結盟與他採取的策略不無關係,誠如《國朝典故‧國初事蹟》記載:「太祖所克城池,得元朝官吏及儒士盡用之。」朱元璋在取得南京與其他地盤以後,對於元朝舊機構的官僚、地方官都能原封不動的續任。而必須注意的是初期朱元璋集團是以故鄉鳳陽為中心發展,因此過程中的參與者必然是以淮水以南出身的人士為主。換言之,這些地主大多是住在江南的「南人」,這種現象還可以從開國的版圖中看出,洪武元年明朝的版圖只有今日的江蘇、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北部等地,幾乎都在長江以南的地區。在這種情況下,透過國子學(監)、薦舉等途徑所任用的官僚也多由南人佔據,也就是說,開國初期的明朝無論經濟上、政治上,都是以南方為基礎。

    明朝以南方為政治中心,可以說是帶有必然性的結果,從前朝歷史上來看,國家財政基礎都繫於南方,如唐朝的洛陽是經濟東都、北宋的開封地裡位置偏於南邊、南宋以來江南經濟更是迅速膨脹,明朝「南人政權」建都南京則將經濟與政治中心結合為一。當然,免不了也有其弊,如地方官多是當地出身之人,或有親戚、同鄉關係,使得地方勢力與政府官僚難以切割。再者,江南又是經濟先進地區,將南京定為首都造成的結果是國家經濟單方面的在南方循環,甚至是自我閉鎖,如此一來面對北方的統一會造成相當程度的困難。對於地主階級而言,支持明朝建立的初衷就是為了維護其自身的利益不受損害,政治重心設在南方,無形中可以保障他們的勢力;但從明朝政府的立場來看,帝國版圖並不是侷限於南方,更包括尚未一統的北方。因此,一面倒向南方的政策對於長久的發展是絕對的不利,朱元璋也曾試圖解決這樣的窘境,洪武四年的《太祖實錄》記載道:「朕之用人,惟才是使,無間南北。」藉由無區別地的平等用人以拉近南北差距,但顯然效果並不理想,於是朱元璋又令吏部嚴格調查為官者的戶籍,以絕冒籍之事發生,達到「南北更調」斷絕其勢力基礎。最後,甚至廢止科舉,僅保留能從全國均等任用人才的舉薦。

    然而,以上的方法都無法根本解決南方尾大不掉的矛盾,直到數年後情形才出現轉變,那是洪武九年與洪武十三年發生的空印案與胡惟庸案,其分別對地方及中央做出了肅清。洪武八年時擴郭帖木兒去世,北元勢力大勢已去,明朝陸續撤回大批北駐的武將,注意力也由外政轉向內政,此時明朝政治漸入安定,荒田復耕,賦稅制度完備。空印案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原本空印文書,省去核對時不合所需的奔波是當時俗成的慣例,突然在沒有警告的情況下,政府就以產生弊病為由進行懲處,這是令官僚們難以想像的,數以百計的官僚被撤換,可以視為是明朝對地方官,特別是南人官僚的大肅清。除此之外,地方最高行政機關行中書省也在此時被裁撤,取而代之的是沒有軍政權限,只理民政的布政使司。因此,空印案一方面肅清了地方官僚,一方面也強化了皇權。而胡惟庸案可以說是空印案的延續,其所謂的叛變只是為了要廢止中書省而捏造的事件。中書省被撤銷後,六部升格,明朝中央與地方的新統屬關係才完全確立。胡惟庸案連坐者達一萬五千多人,江南鉅室、地主受到大規模的鎮壓、株連,政府清除阻礙勢力的意圖十分明顯。總結兩次的事件,行中書省、中書省被布政使司與六部取代,同時稅收體系也改為「里甲制」,原本由地主階級擔任的糧長被廢止。對統治者而言,帶來的成果是巨大的,「里甲制」使一般民眾被組織化、中書省、行中書省的廢止使皇權進一部的強化。政府體制比起原先更為進步,此點從洪武十五年時,朱元璋願意恢復科舉制度就可看出端倪。

    整頓完南人的問題以後,明朝在內政上以經進入安定得階段,朱元璋在看回顧「遷都」的議題,他發覺南京絕對不適合做為明朝首都,誠如前述所言,江南的經濟會使得南方成為一個封閉式的國家,如再結合南人可能會使明朝丟掉北方。再者,北方的防衛也是一大問題,若將北方保持強大的軍事力量以抵禦外族,就會使得國內有兩個中心地,而首都距離北方太遠更會造成軍事控制力減弱,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形成類似唐末的藩鎮局面。因此,即便南京俱備文化、經濟、政治上的條件,遷都仍是勢在必行。

    朱元璋先前之所以分封諸子於北,自己繼續定都南京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幾點:首先,人民尚未從元末混亂中恢復,如果建立新都會使得人民負擔加重。其次,元朝大都剛剛陷落,北逃的元帝覬覦之心未絕,北方仍在軍事掌控之中,不可能馬上遷都。其三,明朝在成立過程中倚賴之人許多是江南出身,貿然遷都必然會遭受到這些人的反彈。最後,明朝政權尚未穩固,在胡惟庸案後又發起三次疑獄案件,分別是「郭桓案」、「李善長之獄」與「藍玉之獄」。郭桓原為戶部侍郎,因為索賄而被誅,殃及而死的人竟高達萬人,郭桓案的爆發癥結乃是六部與布政使司之間的狼狽勾結問題,其所代表的是新樞軸並未發揮應有的成效,而其弊又以江南最為顯著,自然使明朝又進一步對六部官員進行大肅清。而李善長之獄的爆發可以解釋為肅清明朝元老功臣。總之,這些問題如果懸而未決,朱元璋是不可能遷都的。

    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命皇太子巡察西安地方,表明了他遷都的意願,西安原為唐朝首都,可是就國防位置而言並非最佳的位置,故此舉也可解釋為他急於擺脫與南京的藕斷絲連,朝真正的一統邁進的表象。可是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暴卒,原定的遷都計畫不得不終止,此後朱元璋年事已高,洪武朝似乎也未再有遷都的計畫了。

    朱元璋始終未能離開南京,這是他的遺憾。隨後的建文朝著眼於北方諸王勢力漸大,遂反其道結合南人官僚欲進行削藩,終因靖難之役失了皇位,朱棣接了朱允炆的位置,恢復了洪武朝的法令,此舉不僅是掩飾篡位,一方面也是真真實實的繼承朱元璋的方針,而他北遷也是可說是遵循朱元璋既定的方針而行,只是他選擇了對他最有利的北京罷了。

    改寫自:檀上 寬,〈明王朝成立期的軌跡─洪武前期的疑獄事件與京師問題〉,收錄在劉俊文主編,《日本中青年學者論中國史:宋元明清卷》(上海:古籍出版,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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