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禮的《中國紳士──關於其在19世紀中國社會中作用的研究》一書[1],共有四章,第一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之構成和特徵的考察〉介紹十九世紀中國紳士集團的構成,並講述其構成依據,最後分析紳士具有的權力與職責。第二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的人數分析〉以太平天國為分界點,探討紳士數量前後的演變。第三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的科舉生涯〉主要圍繞著科舉制度,及其對考生的影響。第四章〈對於十九世紀中國紳士傳記的數量分析〉須搭配書後圖表,此處從略。

 

第一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之構成和特徵的考察

        作者將紳士定義為取得學品、學銜、官職、功名的人,其中學品與學銜須透過科舉考試後取得,此種途徑稱為「正途」,官職亦是給予此種通過考試證明的人。而透過捐納取得功名的途徑則稱為「異途」,例如捐納為「例監生」、「例貢生」,但例監生若參加更高層的科舉而中試,便可轉換為正途出身的紳士。

        正途的紳士中地位最低層的是生員,作者稱此為下層紳士。舉人、進士、貢生、官吏等,則稱為上層紳士。而異途紳士的下層為例監生,捐納而得的官吏,則為上層紳士(表一、紳士集團劃分簡表),上層或下層的差異,可以從他們的衣冠上清楚的分別。紳士集團們都享有特權,只是上層紳士擁有較多的特權,例如田賦繳納可享有較多的減免,在一些祭祀、婚喪的場合也須由上層紳士擔任主持角色。

        下層紳士的構成主要透過考試和捐納,考試只開放給良民的男性參與,且考生得找一個紳士替他做保,參加童試者稱為「俊秀」,通過童試便可成為「生員」,即俗稱的秀才。童試由州縣試、府試、院試三個階段的考試組成,考過州縣試者便稱為「童生」;武童試亦由三階段考試組成,通過後成為「武生員」。捐納是擠身於下層紳士的另一途徑,捐為例監生者即成為名義上的國子監生,但只有少部分的例監生會去京城國子監讀書。已經成為生員者,亦可用較低的價格捐為例監生。除考試和捐納外,還有一些特殊的途徑,如皇帝恩賜的「恩監生」、世襲獲得的「蔭監生」。至於地方耆老,是由年長的紳士,以及普通的年長者,其中後者雖具有威望,如參加鄉飲酒禮、受賜匾額等,地位略高於平民,但不屬於紳士階級,亦沒有特權。

        生員若要向上流動,可參加歲科考試,其中成績優秀者為「廩生」,享有津貼;其次者稱為「增生」,意為增廣生員,可遞補廩生缺額;至於最差者稱為「附生」,意為補遺的生員。例監生是下層紳士中最大的集團,他們原為平民或生員,而例貢生的組成亦為平民或生員,倘若他們想要在國子監學習,然後參加考試,會比正途的貢生、監生待的更久一些。

        上層紳士主要是通過正途的科舉,一旦參加鄉試通過而成為舉人,即成為上層紳士。不過監生、貢生除參加普通鄉試,可以參加較特別的「順天鄉試」,便不必與所有的生員競爭。一般而言,舉人的學銜都是正途獲得,但也有例外,如乾隆皇帝曾授予兩名貢生與一名生員為「恩賞舉人」,宦績卓越的官員後裔也有蔭得舉人者,不過相當少見。較常見的是朝廷急需軍餉,有些高額捐助者也獲得舉人銜。舉人再繼續應會試,及第則成為「進士」,他們可以直接進入官場,或是入翰林院,最後擔任要職。另一個進入上層紳士的途徑是五種貢生,十二年舉行一次的特殊考試,中者稱「拔貢生」;三年一次,從廩生、增生中選拔學業優秀並進行總督、巡撫、學政會考,中者稱「優貢生」;依據資歷選拔的稱為「歲貢生」,名額為府學每年一個、州學三年兩個、縣學兩年一個;如逢國家慶典再選拔者稱「恩貢生」;這些貢生的副榜稱為「副貢生」,此五貢皆屬於正途,有時甚至授行政官職。至於成為上級紳士的異途,仍是靠捐納、軍功、舉薦等途徑,理論上生員和平民不能捐官,因為生員還是在學生,而平民不應平步青雲,但實際上此二者可以先捐例監生、例貢生銜,再進而捐官。

        紳士的特權可以透過禮儀彰顯出來,其穿著、稱呼、頂戴都不同於百姓。且只有紳士才能參加文廟的官方祭典,在各種典禮和節慶中,紳士也承擔著重要角色。法律給予紳士的特權是犯罪不會上刑,如須懲治紳士,必須遷革除其身分。且在訴訟中,平民不得指名紳士出庭作證,紳士若涉及訴訟,可派僕人到庭代聽。紳士在經濟上的特權是免繳丁稅和勞役,原本田產是不能免稅的,但紳士仍可減免或允許拖欠。此外,紳士往往還會拿到來自官府或本家的各種補貼,包括盤費、廩米、災荒時的賑濟金等等。

        以上所提到的是官府所給予的正當特權,在此之外,紳士常憑藉著身分擴大權力。偷漏賦稅是最常見的,由於情況太過嚴重,官府曾頒布相關的治罪辦法,革去紳士身分至其繳清拖賦為止。紳士還會讓百姓將田產詭寄在其名下,以幫助他人逃避田畝攤派的徭役。甚至有同姓族人集資捐一官銜,使本家免去徭役,其重擔卻落在剩下的農民上。有的紳士會使手段分沾行政官員的油水,有的與胥吏勾結,對鄉民濫爭賦稅、干預司法、強據灘地等等,不勝枚舉。

        然而紳士集團亦有其社會職責,包括參與賑災事務、興修公共工程、組織團練等等。由於清朝知縣任期都不太長,平均約在一至二年間(表二、知縣的實際任期),因此地方官常必須仰賴、諮詢紳士。紳士也會用其影響力去主導官府,如太平天國時期,當蘇州被佔領後,逃至上海的蘇州紳士曾力勸曾國藩派李鴻章奪回蘇州。據廣東、廣西的地方志指出,紳士主持的公共工程建設,佔了整體極高的比例。紳士的另一項職責是保護傳統的綱常,一方面透過津貼學生、捐助土地興修文廟等等;一方面也編纂地方志,彰顯忠孝節義。在社會動盪的清末,紳士也成為地方武裝組織的負責首領,從事保衛家鄉、翻修堡寨等等工作。在太平天國時期,紳士還開辦不屬於中央控制的「厘金」,向坐商和行商徵收,此可視為地方政府崛起的關鍵,政府組織的權威由紳士取而代之。

 

第二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的人數分析

        作者先確定院試的時間,武科院試三年一次無疑義,至於文科院試的時間,據《通州直隸州志》確定順治二年(1645)至四年(1647)三年一次,此後改三年兩次。順治十五年(1645)至康熙十二年(1673)期間改回三年一次,之後又改為三年兩次。院試的學額是按行政單位分配的,與應考人數無關,順治四年的配額為:大學40名、中學30名、小學20名,此後略有增減,許多地方都將學額控制在最高額上,江南地區則因紳士要求而開放了一些非正式的學額。此外,政府對客家人、少數民族、土司、鹽商等特殊身分與地區,都增開了若干學額。朝廷亦在太平天國時期,賞賜捐輸軍餉的地區增加學額,包括永久性的永廣學額,以及暫時暫廣學額。為了保持學額不致失控,永廣學額規定不得超過十個,在原額低於十的地區,亦不得過原定額。然而開增永廣學額的影響是使富裕地區的機會增多(表四、太平天國前後文生員學額簡表)。至於武生員的學額記載較少,康熙十年(1671)規定府學20名、大州縣學15名、中縣學12名、小縣學78名,可見與文生員是差不多的。不過許多地方的文生員學額較多,可能是因為文科考生較多所致,增額時也都以增文生員為主。據地方志的記載,武生員的比例約為文生員的85%左右,太平天國後增至88%(表十八、文武生員學額的差異)

        作者以太平天國後的無錫、金匱兩地的生員為材料,分析80名生員,考中的平均年齡為25歲,死亡年齡約在60歲左右,因此紳士的平均生涯為33年。生員的數目統計,在學額不變動的前提下,作者推測太平天國前的生員總數約有74萬人(表二十、太平天國以前的生員人數及其在各省的分布),在考慮因為戰爭而增多的學額,算出太平天國後的生員總數為91萬人(表二十二、太平天國後的生員人數及其在各省的分布)。接著考察例監生的數量,發現有穩定下降的趨勢,道光朝初期約有8萬人,道光朝末期僅剩3萬人(表二十四、道光朝捐監人數、捐監銀數及捐監者在人口中的比例),此可能與財富分配的變動有關,因為從捐監銀數回推,發現捐監的多為平民,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造成想捐監生者的經濟能力被削弱。至於太平天國後,捐監的人數有提升的跡象,回升至5萬人左右,可能與捐銀方式改變有關,戶部將空白捐照發於各省,由地方自主。由此可知太平天國前的紳士總數約為110萬人,太平天國後增為144萬人。作者在進一步估計也可連帶享受到特權的紳士直系親屬,發現平均的家庭規模並不大,約只有5(表二十三、紳士家庭的人口數計算),那麼包括親屬在內的紳士總人數在太平天國前有550萬人,太平天國後則有720萬人。而紳士的分佈比例並不均衡,此與正途學額依照行政單位設置有關,在太平天國後由於江南地區一則因捐輸人數增加,一則因人口移入增加,使得紳士數量較太平天國前多了一倍,邊遠省分因捐輸不踴躍,比例因而下降(圖二、紳士階層在十九世紀中國人口的比例)

        統計紳士集團內各階層的人數,上層紳士方面,太平天國前的文武官員及有虛銜者為8萬人、文武舉人1.8萬人、正途貢生2.7萬人,共計12.5萬人。太平天國後文武官員及有虛銜者為15萬人、文武舉人1.9萬人、正途貢生3.5萬人,共計20.4萬人(舉人、貢生等人數的計算,請自行參考書114-131)。下層紳士方面,太平天國前的例貢生約有1萬、文生員46萬、武生員19.5萬、例監生31萬。太平天國後的例貢生約有1.3萬、文生員55萬、武生員25萬、例監生43(各類生員的計算,請自行參考書131-136)。意即在太平天國前期,全國110萬名紳士中,約有12萬名上層紳士,其中4萬人為異途。下層紳士的98萬人中,有31萬人為異途;至太平天過後期,紳士總數達150萬人,上層紳士人數增至20萬人,其中10萬人為異途。125萬人下層紳士中,有43萬人為異途(圖四、太平天過前後其上層紳士與下層紳士、正途紳士與異途紳士之間的比例)。可見在上層紳士比例增加的過程中,異途對正途的比例也是持續增加的。

        總結來說,十九世紀紳士的總數達110餘萬人,加上其親屬則達550萬人,其特權階層對平民所加諸的負擔是很重的。而紳士成員遍布全國,在任何一個縣,在每個行政單位都保持著一批紳士。清朝利用捐納制度以牽制正途紳士,其構成紳士集團達到30%以上。不過正途的人數因為太平天國之亂,讓名額有增加的情況,比較十九世紀前後半葉的差異,正途人口從74萬增加至91萬。不過太平天國後,異途的人數也大幅增加,正途與異途相加總達到720萬人。值得注意的是,許多異途已向上滲透至上層紳士中,使紳士集團的構成產生變化。

 

第三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的科舉生涯

        考中生員的下層紳士通常不會以此為滿足,還會更進一步的往上層流動,據作者提供的文集資料顯示,清代鄉試平均的考生總數約有19萬人,廣東、廣西、浙江等地的競爭者也多有一萬餘人。學生們往往考了好幾次才中試,平均的年齡生員為24歲、舉人為30歲、進士為35歲,從生員升至進士需花十年之久。而且生員按例要參加縣、州、府各級教官的定期考試,雖然此制度未必嚴格執行,但紳士們為了保留原位,或是努力晉升,都須花費很多的時間應考。

        清代鄉試的考試內容為三場,出題範圍來自儒家經典中的議題,第一場考四書文、試帖詩;第二場考經文;第三場考策問。乾隆二十二年(1757)前,除考四書文外、經文,還兼考論、表、判,論題來自於程朱理學。而策問的問題起初包含一些國計民生的現實問題,至十八世紀末改討論哲學。考試作文的形式必須遵循八股格式,試帖詩必須講究格律,甚至連武舉都須考默寫武經,這樣的規定影響了士子對讀書的態度,清末一些有識之士紛紛上言指出這樣的題目太不務實,難以選拔人才。

        科舉制度使「機會均等」成為可能,但並不是完全的平等,賤民出身者完全被排除在外,且有財有勢者仍然擁有優勢,舉人銜等官銜時會授與達官子弟,富人再進入紳士階層也較為便利,通過捐輸軍餉而得到賞賜,完全不必經由考試。童試、鄉試對於鹽商也有單獨的名額,使得他們的機會比平民高得多。鄉試在閱卷上,高官顯貴的子弟也有特殊待遇,他們的考卷被標明為「官卷」,另有舉額。原先官卷與民卷分開始於康熙三十九年(1700),其目的是要給窮書生更多機會,結果卻適得其反。而最大的不公平在於平民無法承擔多年讀書應試的費用,除試卷要收費,中榜也須繳納作保規費。雖然士紳也有辦義學,可惜目前的研究對於義學的成效還不甚清楚。即使如此,科舉的平等精神尚能維繫著中國社會,只是當十九世紀後半葉,捐納制度氾濫,異途出身比例暴增,且能獲實授,使正途官宦不得不候補一段時間,科舉的均等原則更不復存在了。

        清代對於科場舞弊處以重刑,但仍層出不窮,甚至連外國人也悉知此事,《星期六評論》曾報導有考題一宣布後,考生將考題仍出牆外給同夥,或是應考生的僕人實為職業槍手、冒名應考等等事體。當試卷送入閱卷時,考生會遞條子,嘗試使考官能辨別卷子。雖然發榜後會舉行複試,但這些檢驗也流於形式。

        科舉的目的在選拔有才幹的人出任官職,但清末的考試內容純屬形式,因此作者認為清代的科舉還有箝制讀書人思想的目的,康熙時期的《上諭十六條》、《聖祖御制訓飭士子文》等等,都呈現了對紳士思想灌輸的努力。科舉制度使想謀取紳士地位的人沉湎於科舉生涯中,他們的思想被灌輸以綱常名教為重點,這些紳士再將儒學傳給民眾,造就一個利於清朝統治的社會結構。

        在與西方列強接觸的過程中,曝露了科舉制度這的不足,但即使是同、光年間意識到西學重要的人也未敢輕言廢除科舉。光緒二十四年(1898)下詔廢止考試中的八股文、四書文,漸轉變為討論國際事務的策論。而後又陸續開辦一些以西方知識為新課,中國經典為主課的學校,科舉制度最終在袁世凱的奏請下,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除。



[1]張仲禮,《中國紳士──關於其在19世紀中國社會中作用的研究》(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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