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採取許多防弊措施,諸如將考卷彌封、謄錄,避免考官徇私。《明史‧選舉志》除記載考試、選官的制度,也記載重大舞弊事件,以作為警惕之用,書中總結道:

其他科場的醜事,往往是順天鄉試最多,其他地方稍微少一些。諸如賄賂考官、挾帶經書、調換考卷、冒名應考等等各種弊端,實在列舉不完。而在考卷裡用暗號是最為厲害的,這種情況很曖昧,考官猜出考生,借此拔擢,或是報復的皆有。

從《明史》這段記載,可知作弊風氣屬鄉試最為嚴重。而與順天鄉試同等份量的應天鄉試,其作弊風氣也是不遑多讓,有些考生預先推敲可能的閱卷官員進行賄賂,在試卷上寫出約定好的詞彙,稱為「關節」,考官便知道試卷是某人所作。

試後有幾位落第的考生領出廢卷時,發現考卷根本不是自己的,而自己的考卷則被黏在某個中式的人名後,想必是被調換了,這種情況稱為「割卷」。還有的卷子一點批改的痕跡都沒有,應該是考官早已內定錄取某某人,剩下的卷子連看都不想看了。

前文討論上京趕考時,曾提及唐寅與富家子弟徐經結伴而行,這也是唐寅唯一的會試經驗,當時唐寅已是一位名滿天下的才子了,到了京城便帶著徐家的戲班穿梭於公卿府邸,不小心就把徐經有意賄賂考官的事情說溜嘴了。當年會試出了一道冷門的題目,士子多不能答,只有唐寅胸有成竹,京城內外便謠傳閱卷的程敏政私相授受。戶科給事中華昶耳聞巷議,便將此事上奏,要求凡是程敏政批閱的試卷都要交由主考官李東陽(1447-1516)重新審閱。

李東陽調查後,確認程敏政錄取的試卷中並未包含唐、徐二人。此案又經過錦衣衛訊問,仍查無作弊實據,但徐經承認仰慕程敏政的文采,曾花錢向他請教學問,最後唐寅、徐經、程敏政及誣告的華昶皆受到懲處。由於唐寅的名氣響亮,程敏政洩題案遂成為明代一大科場案,但此案的源起,只是禮部侍郎傅瀚(1435-1502)有意爭奪程敏政的官位,讓華昶挑起的政治鬥爭罷了。

講述了賄賂、關節、割卷,再介紹另一種常見的作弊方法,稱為「頂名」。萬曆四十四年(1616)有一位名為沈同和的考生,鄉試已招物議,會試竟又高中會元(會試第一名),引發眾人譁然。原來沈同和是副都御史沈季文的兒子,幾乎不識字,遂找了同鄉趙鳴陽協助,並賄賂禮部官吏安排兩人號舍相連,得以傳遞訊息。

趙鳴陽也不簡單,不但讓沈同和高中第一名,自己也考中第六名。覆閱試卷後發現,沈同和寫的七道題目除一題是謄錄自挾帶的經書,其餘皆為趙鳴陽代筆。禮部複試出了一道《孟子》,沈同和竟問道:「這題是考《尚書》、《易經》,還是《論語》?」罪證明確的兩人都被除名,並流放至邊疆戍守。

貢院不只要檢查儀容,也會搜查行囊,沈同和能挾帶經書,或許是因為他已上下打點妥當,至於其他的考生又是怎麼辦到的呢?據說有考生專門招募善於寫蠅頭小字的工匠,讓他們在金箔紙上寫字,每篇給予工錢三分,數千篇經書抄下來,厚度也不超過一吋,可以藏在筆管中,硯臺底下,或草鞋內。有的考生甚至用特殊的草藥汁在衣服上寫字,平時看不出來,覆上塵土後就浮現文字了。

另有一種技術上的作弊,稱為「冒籍」,即假託親族,偽造鄉貫,從競爭激烈的考區轉換至其他考區,以增加中試的機會。明代初期,冒籍者終身不得錄用,但景泰五年(1454)禮科給事中張軾建議給予他們改作自新的機會,發回原籍,以後仍可應試。

明代中期的文人謝肇淛認為有許多商業城市,僑居者比本地人還多,例如山東的臨清就有許多徽商,已居住在山東三代仍禁止參加科舉,豈不是件很可笑的事情?嘉靖四十三年(1564)的順天鄉試,有一位名為章禮的人高中解元,但御史發現他是浙江餘姚人,皇帝卻說道:「普天之下都是我的秀才,怎麼說是冒籍呢?」章禮經過複試,得以留用。明代晚期,朝廷更透過新設商籍、客籍以管理流動人口,作為解決冒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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