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明的社會風氣

十七世紀初徽州歙縣的一位知縣在編纂地方志時,憧憬起百年前的美好時代,如果用四季輪迴來比喻,在他的心目中,明王朝是從一個靜謐的冬天開始的,當時的社會秩序分明,男耕女織,純樸的人們各盡其本分。而在這位知縣身處的時代,王朝已從喧鬧的春季進入狂飆的夏季,商業活動日漸興盛,追求利益的人們變得貪婪狡詐,因此他在地方志的〈風土論〉感嘆社會階級分化嚴重,不知道何時才能回歸往日的樸素。

這位知縣名叫張濤(1561-?),他的憂慮也是當時知識分子的憂慮,不安的氛圍在江南地區的地方志中隨處可見。徽州商人們沿著新安江往返杭州,那裡是大運河的起訖點,再往北一些的長江三角洲發展出非常多的市鎮,是當時世界上最富足的地方之一。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侈靡的風氣日甚一日,連帶的導致秩序崩壞,常常有僭禮踰分之事。

例如在服飾方面,太祖朱元璋(1328-1398)曾確立一套禮制,凡舉樣式、質料、顏色,皆有詳細的規範,從衣著就可以知道一個人的身分貴賤。可是到了明代中後期,這些規定不再被嚴格遵守,人們標榜奇裝異服,甚至連奴婢都身穿華麗的絲織品,松江文人范濂(1541-?)感慨道:「女裝皆踵娼妓,則難為良矣。」原來當時婦女的流行指標便是青樓女子,人們稱其為「時世妝」。帶動的風尚不止於衣著,蘇州文人陸容(1436-1494)曾具體地描述,他說起初南方的婦女都用團扇,只有妓女用可摺的撒扇,後來連良家婦女也開始用起撒扇了,可見良善的風俗愈來愈淡薄。

 

二、妓與妓院

很難想像妓女的裝扮怎麼有如此的魔力,不只是婦女爭相仿效,連文人也樂於攜帶妓女遊樂宴會,福建文人謝肇淛(1567-1624)形容道:「至今日而偃然與女冠宴會之列,不亦辱法紀而羞當世之士哉!」其實不能簡單地以禮教廢弛、文人性情放蕩等道德觀來批判,因為當時文人與妓女交往的層次在於情感,而非止於肉體,例如「明末四公子」之一的冒襄(字辟疆,1611-1693)娶了秦淮艷妓董白(字小宛,1623-1651)為妾,並在其早逝後,將兩人的生活點滴形於筆墨,寫成《影梅庵憶語》,內容真切感人,據說曹霑(號雪芹,約1715-1763)的小說《紅樓夢》便受到此書啟發。又如另一位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1618-1654),他與歌妓李香君相戀的故事,則被孔尚任(1648-1718)譜入著名的傳奇《桃花扇》中,成為一齣透過兩人的愛情,講述南明興亡的歷史劇,連康熙皇帝(1654-1722)也非常喜愛。甚至連吳三桂(1612-1678)降清也被附會成報復李自成(1606-1645)的手下擄走陳圓圓,衝冠一怒為紅顏,遂引清兵入關。諸如此類與妓女邂逅的經歷,在晚明文士的生活中並非罕見或羞恥的事。

當然,不同於一般的土妓(或稱歪妓)、遊妓,能夠與文人交際者,本身皆具有一定的水準,當時的人稱其為名妓(或稱名姬)。張岱(1597-1679)在遊歷揚州二十四橋時,曾提到:「名妓匿不見人,非嚮導莫得入。」說明了名妓與一般妓女的一大差別是擁有個人空間,不必拋頭露面,也可不接待俗人。妓院即是一個提供私空間的場所,雖然名妓未必出身自妓院,其活動範圍也不侷限於妓院,但大體上,妓院是名妓重要的養成所。

歷經明清鼎革的文人余懷(1616-1698)追憶起歡場昔日的繁華,遂將所見所聞寫成了一本名為《板橋雜記》的書,內容盡是妓院韻事。從他的筆下的描述,可知妓院是一個高雅的消費場所,環境布置的典雅清潔,像是仙境一般。名酒佳茶、簫管琴瑟、餳糖小菜,飲食與各式設備都是上品。部分名妓的居所裝潢更是別出心裁,奇石幽竹,香煙繚繞,富有園林情調。名妓顧媚(字眉生)的居所名為「眉樓」,余懷覺得太過夢幻,於是戲稱說:「此非眉樓,乃迷樓也。」在不少明清時代的白話小說裡,故事中的人物若要進妓院,總需要花上不少銀兩,這是真實情況的反映,名妓文化是依靠城市的富裕支撐,市井小民很難消費得起,士大夫與商人才是主要的客層,秦淮舊院(妓院)與科舉考試的貢院遙對,僅隔一河,地緣關係之微妙,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夏季的南京酷熱難耐,因此在妓院之外,於秦淮河「畫舫」遊船泛舟,以及兩岸河畔設置的「河房」也都是玩樂的場所。《板橋雜記》中提到:「秦淮燈船之盛,天下所無。兩岸河房,雕欄畫檻,綺窗絲障,十里珠簾。」張岱形容秦淮河房「便寓、便交際、便淫冶」,畫舫來去穿梭。在河房外側設有露臺,女客們手持團扇,嫵媚動人,在夏天的夜晚,彷彿在風中都可以感受到香氣。曾任復社領袖之一的吳應箕(1594-1645)在《留都見聞錄》說華麗的河房建築與水色相映,人們盡情玩樂直到通宵達旦,真是非常壯觀的場景。遇到科舉考試的年分,河房的業主會刻意地裝潢塗飾,高價轉租給考生。

在《醒世恆言》有一則〈賣油郎獨占花魁〉的故事,主角賣油翁秦重偶然見到人稱「花魁娘子」的名妓王美娘,最考慮的竟是自己的身分,心中自問:「我賣油的,縱有了銀子,料他也不肯接我。」多想了一下才改變心境,覺得自己是個清白之人,有銀子也就成了。好不容易攢了一年的積蓄,湊足了十兩銀子,才得一親紅顏。進妓院之前,秦重還慎重地買了鑲鞋淨襪、頭巾,把衣服洗得乾淨,打扮的像個官人一般。而鴇母領著秦重彎彎曲曲地繞過了許多房頭才見到王美娘的臥室,裡邊掛著山水畫,書桌旁擺設些古玩,牆壁上還有許多詩稿。相處之後,王美娘覺得秦重是個難得的好人,忠厚老實且知情識趣,但就像秦重起初所擔心的,王美娘想道:「可惜是市井之輩,若是衣冠子弟,情願委身事之。」經過一番波折,王美娘最後仍贖身嫁給了秦重,有了歡喜圓滿的結局。這個故事雜揉了唐代傳奇的情節,且背景設定為宋代,可描述的情景完全符合明清時代的狀況,因為作者馮夢龍(1574-1646)也難免以自身的時代去建構細節。

                                                                                     

三、宛如文人的名妓

除了外在空間的不同,內在文化涵養才是名妓之所以為名的原因,無論奏樂、舞蹈、作詩、繪畫等各式才藝,名妓們均有涉獵,且各有專精。明清史學者王鴻泰認為名妓即是文人文化衍生出的產物,妓女們除提升琴、棋等自身的藝能外,也致力於詩、畫的學習,並仿效文士的行為舉止,使之在文藝場合的角色從磨墨、奏樂等陪襯性質,轉變成共同參與者。妓女的「文人化」,其突破不在於禮法規範,就身分而言,名妓仍舊是賤民,可是她們提供文人經營情感世界的可能性。

《板橋雜記》的中卷專記秦淮群艷,余懷詳盡地介紹名妓的姿態、色藝、性格與逸事。在技藝方面,尹春(字子春)「專工戲劇排場,兼擅生、旦」,就連經驗老道的演員都自嘆不如。當與顯赫的人士聚會的時候,李大娘(字宛君)會合彈琶琶、古箏。李十娘(名湘真,字雪衣)「能鼓琴清歌,略涉文墨」,他的居所清幽雅緻,余懷要與好友舉辦詩文聚會,必定會選擇在該處。顧媚則「通文史,善畫蘭」,甚至有人慕名而來,想向她索取詩文與繪畫。卞賽(號玉京道人)專精小楷,且同樣善於畫蘭,縱橫枝葉,每次落筆都要畫上十餘紙,卞賽的妹妹卞敏畫起蘭花不像卞賽繽紛,喜歡簡單的描畫兩、三朵,名妓中善於畫蘭花者不勝枚舉,各有其特色。

妓女們是如何學習這些才藝的呢?其一是彼此傳習,卞賽的侍兒柔柔因在側承奉硯席,遂獲得文人的注意,而李十娘年老時,以教女娃歌舞為活。萬曆三十年(1602)旅居秦淮河畔的福建人姚旅(字園客)因附近就是娼妓聚集處,對於妓女也多有記述,他在《露書》中提到名妓趙彩姬「常教授女流,所著有《青樓集》一卷」。其次是妓院的培訓,余懷特別點出董白「七、八歲時,阿母教以書翰」,因此長成後,通曉女紅、品茶等多項技藝。江北的揚州有一種類似的行業,稱為「廣陵姬」,他們畜養女子至豪門為妾,從小就訓練各項技藝及進退坐立之節。但浙江人沈德符(1578-1642)發現其水準參差不齊,在《萬曆野獲編》中說有的女子只會彈一段琴、唱幾種調,只識得幾個大字,畫起蘭竹也就僅能畫幾枝,妓院也有這樣的狀況,天分不高的妓女就無法晉升名妓之流。妓女學習的第三種途徑是與文人交流,《金陵瑣事》記載名妓林奴兒學畫於史廷直、王元父二人,因此筆風清潤。《曲中志》則記載名妓王曼容「學字於周公瑕、學詩於佘宗漢、學琴於許太初」,都是當時的名望之士。而有了基礎後,妓女在與文人相處時,也會耳濡目染,備受薰陶,使文學素養更為提升,清初江蘇人王昶(1724-1806)輯錄的《明詞綜》中,所載的女詩人就有二十六位出身青樓。

在容貌方面,自然不必多言了,余懷筆下的名妓,縱然不是貌美如仙,舉止風韻也是一時之選。如李十娘娉婷娟好,肌膚玉雪,眼裡帶著感情,笑起來又好看。顧媚風度超群,桃花滿面,身材弓彎纖小,腰肢輕柔纖細。卞敏樣貌白如玉肪,風情綽約,像是個「水晶屏」。沙才美而豔,豐而柔,骨體皆媚,是個天生尤物。至於名妓的性格,倒不一定溫和婉約,不乏豪邁爽直者,明代中期以後士人崇尚俠義,喜好在聲色場所展現豪俠氣概,名妓們可能也受到了這種風氣影響,例如李大娘性豪侈,有鬚眉丈人之氣,而得「俠妓」之稱。寇湄(字白門)十八、九歲時被朱國弼(保國公)購入,後來朱國弼降清,家口被沒入,寇湄則花費千金替他贖身,因此被稱為「女俠」。可知在名妓的生活中,賺取金錢並不是首要之事,明末名臣錢謙益(號牧齋,1582-1664編訂《列朝詩集》時一併作了小傳品評,也提到馬湘蘭字守真輕財重義,時時揮金,以贈少年

余懷作《板橋雜記》,想是秦淮常客,但他的雅遊的時間約在崇禎末年,難免有生不逢時之感,他說:「曲中名妓,如朱斗兒、徐翩翩、馬湘蘭者,皆不得而見之矣。」事實上,就算余懷能夠早一點造訪,也未必能如願見到這些名妓,如他提及的名妓朱斗兒(號素娥)曾與「金陵三俊」之一的陳沂(字魯南,1469-1539)聯詩,有一個鳳陽人劉望岑有意拜訪,她卻不出見,劉望岑只好留下了一首詩,朱斗兒看了之後,知道來者非附庸風雅之人,才欣然相見。又如曾經有一個姓徐的人(可能是嘉靖晚期內閣首輔徐階的同族)求見名妓柳如是(1618-1664),給了鴇母三十金,一見到柳如是便說:「久慕芳姿,幸得一見。」接著又說「一笑傾城」、「再笑傾國」等沒有學識的話,柳如是怒而入問鴇母:「得金多少?乃令此奇俗人見我。」知道鴇母已把錢都用盡了,遂剪了一縷頭髮給鴇母作為償金。

 

四、名妓與文士

士人與妓女的交往,至少在唐宋時期就已經存在風氣,明朝開國時也沒有忌諱。《國朝典故》提到明初不禁官妓,每日退朝後,官僚們便去妓樓聚會,日益浸淫放恣,以致荒廢公務。宣德初期,有明朝包青天之稱的都御史顧佐(?-1446)倡議禁妓,起初有了顯著的效果,《萬曆野獲編》稱京師(北京)縉紳自此沒有娛樂,竟然流行起男色。在南方地區,太祖朱元璋(1328-1398)曾經在金陵(南京)設立十六座樓,安置官妓,接待四方賓旅,原本一片昇平歡樂之象也受殃及,謝肇淛形容道:「今時刑法日密,吏治日操切,而粉黛歌粉之輩,亦幾無以自存,非復盛時景象矣。」表面上看起來似乎禁絕有成,盛況不再,但在謝肇淛所處的明代中期,其實禁令早已廢弛,他說:「今時娼妓布滿天下,其大都會之地動以千百計,其它窮州僻邑,在在有之。」對於顧佐禁妓的影響,他又補充道:「故雖絕跡公庭,而常充牣里閈。」狎妓之風已轉趨私人化、地下化。

江南畢竟遠離京師,又是經濟發展最快速的地區,成為較早突破禁令的地方,娼妓業在嘉靖時期又重新興盛了起來。明代中期,社會風氣尚俠,並為「俠」賦予更廣泛的含意,「俠游」是一種不將舉業視為人生目標,或不被家業局限,轉而追求藝文成就,縱情於游樂、詩酒等活動,表現逸脫的生活觀。而在城市中的交遊,勢必要雄厚的財力,於是輕財結客,視金錢為糞土,盡情揮霍的價值觀也成為俠的內涵之一,能夠具體展現豪俠之氣的地方便是妓院這類的聲色場所,因為該處提供一個逃避的空間,讓人暫時忘卻現實的困頓,寄身其間的文人也可藉由展現文藝才華,顯現個人的存在感。《板橋雜記》記載佚事的下卷便提到幾位豪俠之士,如蕭伯梁「豪華任俠,傾財結客,好游狹斜,久住曲中,投轄轟飲,俾晝作夜,多擁名姬,簪花擊鼓為樂」。又如張維「負才華,任俠,輕財結客,磊落人也」。與之相伴的名妓,也不免沾染了幾分俠氣。

當時的選美比賽稱為「花案」,場面極為盛大,這可不是輕率的品頭論足,而是由幾位知名的文士擔任裁判對妓女進行品賞、排列名次,像是科舉一樣,擬作狀元、榜眼、探花,並配上相應的花卉,如曹大章等名士組成「鷲峰詩社」,是目前已知最早舉辦花案品評者,《蓮臺仙會品》記載其排選結果為:「女學士,王賽玉,小字儒卿,名玉兒,行六,花當紫微。……女狀元,蔣蘭玉,小字雙雙,名淑芳,行四,當杏花。」至於品選的基準,《金陵妓品》透露道:「一曰品,勝典則者;二曰韻,勝丰儀者;三曰才,勝調度者;四曰色,勝頴秀者。」也有文人會將名妓湊數冠名,諸如「秦淮八艷」、「金陵十二釵」等,後來更依此出版了《金陵百媚》、《吳姬百媚》、《秦淮詩鈔》等歌詠妓女的詩文集,亦有人撰寫《嫖賭機關》、《嫖經》等風月指南,提供比較庸俗的內容給民眾作為尋芳的參考。

崇禎十二年(1639)的七夕,在方以智(字密之,1611-1671)僑居的居水閣聚集了許多妓女,各路的名士豪傑也都來了,車馬、舟船將周圍的街巷與水道擠得水洩不通,三班戲團同時在臺上競演。原來閣內正在品選花案,共選出二十位,其中王月(字微波)被品為第一名,要登上特製的狀元階臺上,當他一上臺,樂班就開始奏樂,並進酒祝賀,宴會一直持續到天亮才結束,其他沒選上的妓女,只能落寞的離開。隔天,與會的來賓各賦詩記錄過程,余懷寫道:「月中仙子花中王,第一姮娥第一香。」王月將這兩句詩繡在手巾上,隨時攜帶在身邊。花案不一定在名人居所,通常是在妓院、河房,余懷也提到一場他沒參加的花案,有「某名姬在某河房,以得魁首者為勝」。

《藝苑卮言》載述正德年間的文人們玩一個拋擲骰子的遊戲,一位不知名的妓女,拿到骰子後便以此為題,應答:「一片寒微骨,翻成面面心。自從遭點染,拋擲到如今。」小妓有如此文采,實屬難得,因此特別被記錄下來。而部分名妓的文學造詣比起文士也毫不遜色,《列朝詩集》小傳中多有記載,如揚州名妓王微(號草衣道人,1600-1647)「才情殊衆,扁舟載書,往來吳會間。所與遊,皆勝流名士」。名妓參與文人藝文活動也成為一時風氣,甚至成為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嘉興有名妓周文(字綺生),其舉止言論皆儼然如文士,當地縉紳好文墨者,每次聚會必定邀周文出席共襄盛舉。更誇張者如淹通文史、工詩善書的朱無暇(字泰玉),「萬曆己酉,秦淮有社,會集天下名士,泰玉詩出,人皆自廢」。無論是花案,或是各式文藝社團,當名妓置身其中,與文士交往唱和,其產生的作品,往往會以文字的方式傳揚,無形中也有助妓女的聲名,亦是妓女成為名妓的途徑。

 

五、從青樓到蘭閨

美人遲暮,千古一轍,名妓的職業生涯是絢爛而短暫的,他們的後半生又要怎麼度過呢?妓女平時供養「白眉神」,也多信佛教,常到佛寺參拜許願,落籍從良後削髮為尼,或成為道姑是一種選擇。轉換身分的另一種途徑是為人妻妾,就男性而言,妻的責任是持家、生育,屬於家內的;名妓則能豐富感官,具有社交性質,因此兩者的角色具有互補性,恰能調劑男性在不同方面的需求。

美國性別史學者高彥頤(Dorothy Ko)曾經分析名妓流動至家庭面臨的衝擊,儘管妓女成為妾後,可能會受到妻的敵視,但兩者有著共同的目的,即服務丈夫,在「從」的倫理標準下,對男性保持忠誠,因此妻對於這位本不屬於家庭的妾也只能選擇接受。冒襄娶董白為妾時,便感謝元配有相成相許的雅量,且與之相處有如水乳般融洽。在明代中後期,當婦女以撒扇、時世妝為風尚時,妻子與藝人的界限也不再分明,江蘇女詩人徐媛曾通過丈夫與名妓薛素素(1564-1637)接觸,並為其寫詩。

要落籍從良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影梅庵憶語》提到冒襄為了替董白贖身,費了一番功夫。事後接到錢謙益的來信,才知道動員了許多人士幫忙,錢謙益請其門生辦理落籍事宜,蘇州有些瑣碎的糾紛則由周儀部打理,曾任禮部官員的李宗憲也從中協助,前後費時十個月才完成。其金錢花費更是驚人,光是處理上至薦紳,下及市井的各式借債就花了三天,將借據疊起來竟厚達一尺,還有聲稱是董白生父的人登門要錢。

〈賣油郎獨占花魁〉裡分析從良有「真從良」、「假從良」、「苦從良」、「樂從良」、「趁好的從良」等等狀況,像冒襄與董白這樣相愛的便是樂從良,有的時候男有情女無意,勉強娶進門,便是假從良。若嫁入侯門,抬不起頭,變成半妾半婢,那便是苦從良。列舉這麼多情境,卻沒提到一種最淒慘的,沈德符曾有段親身見聞,他認識一個擁有田園、宅第的妓女劉二,卻被一個浙江人范仲子以甜言蜜語誘惑,兩人結婚後,因范仲子喜好賭博,以致劉二的簪珥、姬侍、田產都被變賣,最後投繯自盡。沈德符又聽人說:「其人慣誘娼女,作此等伎倆,非一度矣。」在一本專門紀錄商業詐騙的書籍《江湖奇聞杜騙新書》中一則故事提到有一個叫陳全的金陵人用計白嫖名妓,文後的按語悻悻地寫道:「妓家嘗是騙人,輕者喪家,重者喪身,未嘗有被人騙者。況花不如高抬身價,佯孤老,其騙人財尤難計算。」可見像劉二這樣的遭遇,應該不是常見的事情。

從良後的妓女有的還會在公眾場合與文人交往,甚至重操舊業,有的則是洗心自新,成化年間的金陵名妓林奴兒,風流姿色,冠於一時。從良後,有舊知欲求一見,林奴兒便以扇畫柳題詩拒之,詩云:「昔日章臺舞細腰,任君攀折舊枝條。如今寫入丹青裏,不許東風再動搖。」

 

六、天地正義見於婦女

唐人杜牧(803-852)有詩〈泊秦淮〉:「煙籠寒水月籠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指賣唱的歌妓不能體會王朝滅亡的痛苦,仍然逕自的唱著歌曲。此詩實為借商女諷刺主事者不以國事為念,沉浸於靡靡之音,言外之意,無須贅言。

但是妓女真的是不關心天下興亡的嗎?與此相反,晚明的名妓不乏以抗節明志者。《板橋雜記》提到張獻忠(1606-1647)搜得名妓王月,留於營中押寨,王月卻忤逆不從,最後被張獻忠蒸置於盤,以享群賊。鳳陽督師馬士英麾下士兵擄掠淮安,妓女悉被擒,唯獨燕順堅執不從,被士兵所殺。已成為「飛將軍」孫臨(字克咸,1611-1646)小妾的葛嫩(?-1646)與丈夫皆被清兵捆綁,主將欲犯之,葛嫩大罵,並嚼舌含血噴其面,遂被殺。

這些名妓的抵抗可能僅是出於身體上受到侵害,表現出貞節的行為,然而有些名妓更體現出對王朝的責任感,有主動的抗拒行為。例如李香君勸侯方域不要接受南明奸臣阮大鋮的資助,後來南明淮陽巡撫田仰以三百金邀李香君一見,也被斷然拒絕,《桃花扇》便以此為創作原點,說李香君因此自盡未遂,血濺詩扇,被盟友楊龍友繪為桃花,桃花扇即成為李香君與侯方域的訂盟之物。

著名的歷史學家陳寅恪(1890-1969)晚年作《柳如是別傳》,雖然自稱「著書唯剩頌紅妝」,但他關注的面向不在男女情愛,而是借此表彰柳如是獨立的精神。陳寅恪說柳如是為曠代難逢之奇女子,並用了很多的史料說明錢謙益在柳如是的鼓勵下,參與了一系列反清復明的運動,相較之下,其氣節更甚錢謙益。1645年,南京傾覆,柳如是勸錢謙益:「是宜取義全大節,以副盛名。」錢謙益面有難色,柳如是遂奮身跳入湖中,還是被人拉住才沒跳成。有人為這個故事杜撰了嘲諷的內容,說錢謙益原先答應了,後來探了湖水,說:「冷極奈何!」由於水太冷而改變殉國的心意。與錢謙益相反,出仕三朝的龔鼎孳(1615-1673)娶顧媚為妾,也曾投井自殺,但被人救起,遇到人問起,他總說:「我原欲死,奈小妾不肯何。」這也使得清人陸以湉(1801-1865)比較顧媚與柳如是時,認為顧不如柳。

清代初期,遺民將精神寄託在江南地區大量婦女殉節的記述,其具體的行為是透過修纂《明史列女傳》,將民族觀滲透到文字內,遂有「天地正義僅見於婦女」的論調。學者鄭培凱也注意到這樣的現象,認為婦女能在正史中占有一席之地,乃是因為事蹟符合統治階級主導的道德意識。也因如此,從節烈事蹟中看到的現象,往往只是道德家所想追尋的,並不能真實反映人們的主體生活意識。高彥頤則有另一種見解,認為對女性貞節要求日益嚴苛,產生了另一種作用是使他們進而忠君愛國,故在鼎革時期成為反清忠明的積極參與者,浙江才女王端淑(1621-1706)詩文中流露對南明小朝廷的同情便可作為證明,部分名妓的殉國行為可能也是如此吧!

 

七、結語

有人問余懷,朝代的興衰,可歌可錄的事情那麼多,為什麼偏偏只記狭邪豔治之事?余懷則從初期的十六樓,至晚期的南市、珠市及舊院,細數妓院的變革。也許對明代晚期江南的騷人墨客來說,秦淮的盛衰就是王朝的象徵,多少風流韻事,男歡女愛都在此發生。怎料王朝崩解,繁華轉眼成空,一片歡場,鞠為茂草,秦淮承載著無數士人的記憶,成了抒發懷古幽思的對象。

晚明名妓文化之盛,得利於許多因素,社會風氣的轉變,帶動情欲的解放,而俠游與城市文化結合,更讓妓院成為排解人生挫折、展現文學才華的場所。另一方面,妓女也學習詩文才藝,成為儼如文士的名妓,使文人與妓女的交往,超越了金錢與肉體的層次,而富有情感與內涵。晚明文人忘情追求聲色,恣情縱欲地享受生活,妓女則成為文人在禮教之外,情欲的歸依。

 

本文修改後,以〈青衫淚滿江南客:晚明的名妓──17世紀遊走在時尚尖端&禮教刀鋒的女人們〉為題,刊於《典藏•古美術》,272(臺北,2015),頁116-125。

 

主要徵引書目

史料

  1. 1.[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北京:中華書局,1997
  2. 2.[明]周暉,《金陵瑣事》,收入《筆記小說大觀》,第16編,第3冊(臺北:新興書局,1977)。
  3. 3.[明]姚旅,《露書》,天啟刻本。
  4. 4.[明]范濂,《雲間據目抄》,收入《筆記小說大觀》,第22編,第5冊(臺北:新興書局,1978)。
  5. 5.[明]張岱著;馬興榮點校,《陶庵夢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6. 6.[明]謝肇淛,《五雜俎》,萬曆四十四年潘膺祉如韋館刻本。
  7. 7.[明]張應俞著,孟昭連整理;魯德才審訂,《江湖奇聞杜騙新書》,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92
  8. 8.[明]陸容,《菽園雜記》,北京:中華書局,1985
  9. 9.[明]馮夢龍;廖吉郎校訂;繆天華校閱,《醒世恆言》,臺北:三民書局,1988
  10. 10.[明]鄧士龍輯;許大齡;王天有主點校,《國朝典故》,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
  11. 11.[明]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順治九年毛氏汲古閣刻本。
  12. 12.[清]冒襄,《影梅庵憶語》,清昭代叢書本。

 

期刊論文

  1. 1.王鴻泰,〈明清文人的女色品賞與美人意象的塑造〉,收入王璦玲主編,《明清文學與思想中之情、理、欲──文學篇》(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9),頁189-226
  2. 2.王鴻泰,〈青樓:中國文化的後花園〉,《當代》,137 (臺北,1999),頁16-29
  3. 3.王鴻泰,〈青樓名妓與情藝生活──明清間的妓女與文人〉,收入熊秉真、呂妙芬主編,《禮教與情慾──前近代中國文化中的後/現代性》(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頁73-123
  4. 4.王鴻泰,〈俠少之游──明清士人的城市交游與尚俠風氣〉,收入李孝悌編,《中國的城市生活》(臺北:聯經出版公司,2005),頁101-147
  5. 5.王鴻泰,〈美人相伴──明清文人的美色品賞與情藝生活的經營〉,《新史學》,242(臺北,2013),頁71-130
  6. 6.汪榮祖,〈文筆與史筆──論秦准風月與南明興亡的書寫與記憶〉,《漢學研究》,291(臺北,2011),頁189-224
  7. 7.林麗月,〈衣裳與風教:晚明的服飾風尚與「服妖」議論〉,《新史學》,103(臺北,1999),頁111-157
  8. 8.邱仲麟,〈姚旅《露書》中的明代社會經濟史料〉,《明代研究通訊》,4(臺北,2001),頁21-46
  9. 9.徐泓,〈明代社會風氣的變遷──以江、浙地區為例〉,《第二屆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明清與近代史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9),頁137-159
  10. 10.游惠遠,〈明代的妓院教育與藝術成就〉,收入勤益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編,《跨領域人文與科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全華圖書,2008),頁210-222
  11. 11.潘敏德點校,〈《嫖經》點校并序〉,《明代研究》,21(臺北,2013),頁99-143
  12. 12.鄭培凱,〈天地正義僅見於婦女──明清的情色意識與貞淫問題〉(下),《當代》,17(臺北,1987)頁58-64

 

專書

  1. 1.卜正民(Timothy Brook)著;方駿、王秀麗、羅天佑合譯,《縱樂的困惑:明朝的商業與文化》,臺北:聯經出版公司,2004
  2. 2.大木康,《冒襄和影梅庵憶語》,臺北:里仁書局,2013
  3. 3.大木康著;辛如意譯,《風月秦淮──中國遊里空間》,臺北:聯經出版公司,2007
  4. 4.王書奴,《中國娼妓史》,北京:團結出版社,2004
  5. 5.衣若蘭,《史學與性别:《明史列女傳》與明代女性史之建構》,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1
  6. 6.巫仁恕,《奢侈的女人──明清時期江南婦女的消費文化》,臺北:三民書局,2005
  7. 7.李孝悌,《戀戀紅塵──中國的城市、欲望和生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8. 8.高彥頤(Dorothy Ko)著;李志生譯,《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
  9. 9.商傳,《走進晚明》,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
  10. 10.陳寅恪,《柳如是別傳》,北京:三聯書店,2009
  11. 11.蔡石山,《明代的女人》,臺北:聯經出版公司,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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