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宓(1894-1978)、蕭公權(1897-1981)、潘光旦(1899-1967)、梁實秋(1903-1987)、何炳棣(1917-2012)、何兆武(1921-),這些赫赫有名的大師皆畢業於清華大學,僅管他們求學的時間各不相同,如吳宓在山河變動時入清華學堂,何兆武則畢業於戰火未歇的西南聯合大學。但他們回憶求學時光,令他們頭疼,或者深刻印象的科目,既不是文史課程,也不是什麼理工學科,而是體育課。

        他們的體育教師是馬約翰(1882-1966),此人雖被起了一個富有洋味的名字,但卻是個道道地地的中國人,1882年出生於福建廈門,1911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1914年後便執教於清華大學直至逝世,期間曾兩度赴美進修,亦曾擔任奧運會教練團。

1928年,羅家倫(1897-1969)任清華大學校長,曾裁撤一批教學質量差的外籍教授,教授體育的馬約翰也被降職降薪。後來馬約翰率隊到天津參加華北區足球賽,得了冠軍返校。師生們放炮慶祝,還將他高舉抬至校內。羅家倫知道自己不對,便將他提為教授,回復原薪,又給了一隻銀盃當作紀念。[1]關於馬約翰說不完的豐功偉業我們就不多談了,且說說那些大師們求學時的體育經驗。

        何兆武在西南聯大時,體育雖不算學分,但也要修滿八個學期才能畢業。何兆武因為闌尾炎開刀可以免修體育半年,但他卻休了一年,當時的校長兼教務長梅貽琦(1889-1962)請他與馬約翰商量,何兆武本希望馬約翰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結果馬約翰卻答道:「體育不及格畢不了業。吳宓是大教授了,當年跳遠不及格,就沒有讓他畢業,又蹲了一年。」討價還價之後,最後何兆武才得以繳交體育報告的方式作為補課成績。[2]

        事實上,吳宓只延畢了半年,馬約翰偏偏一年,倘若不是某人記憶有誤,便是他要向何兆武虛聲恫嚇一番。可惜吳宓被延畢時所寫的日記早年在家鄉遺失,他當時的心境如何,我們無從得知。不過從求學時的日記中,也可以看到他懼怕體操,亦想增進體格的事體。例如19151023日,他的日記寫道:「午後拍球。余近日每夕必拍球。每晨必早起,跑一匝,冀體力略可進步云。」[3]兩日後又重提此事,期許拍球習慣不要間斷。[4]

當吳宓入學時,校方起初對於體育不太注重,他在1911614日的日記提到:「至體操,則以教習未至,故終一學期而未上班也。[5]」可是下個學期後,校方便日益重視體育,將體育課列為必修,專聘了一名美國體操教練,更有計畫修建游泳池。而教務長張伯苓(1876-1951)亦在食堂向師生發表演說,提及本學期將制定操衣,修習體操,學生每日下午皆須至操場運動一小時。[6]吳宓在1911815日的日記中惶恐地寫道:「為余體魄素弱,幼而病廢,宏道則數年已勉強混過,以後於體育一道恐不免大為作難,令人憂慮不釋也。」[7]

當時的體操分為兩種,一種是啞鈴體操,每天早晨七點至七點三十分;另一種是兵式執槍體操,每週的一、三、五、日下午四點至五點舉行,每學年有兩次運動會,便要以此與他校競技,且訓練極為嚴格,稍不符標準就會遭到記過處分,吳宓就因為「微笑」被記過二次,在日記中表達不滿之情,[8]還數次批評校方重視體操是怠荒功課、本末倒置。[9]偶有晨間體操因下雪暫停時,吳宓便感到慶幸不已。[10]

馬約翰到任前,有兩位美籍體育部主任,一位為舒美科(Dr. Shoemaker),另一位為布雷斯(Mr. Burce),吳宓說的美籍教員可能是舒美科。[11]比吳宓稍晚幾年進入清華大學的蕭公權回憶起在清華大學兩年的日子,那時候體育已經是清華大學注重的項目了,每天早晨學生們須先到操場集合做十五分鐘的體操,下雨天則改在體育館舉行,接著才分別到教室上課,而帶領他們做操的是布汝士(布雷斯)。到了下午二點到三點鐘(按:應為四點至五點),圖書館、宿舍、教室都會關閉,強迫學生們在戶外活動。此外,每個星期都有體育課程,蕭公權的體育課碰巧排在英文課前面,布汝士既不肯提早下課,還要求器材用畢要收拾整齊,所以當到達二、三百碼外的教室時,蕭公權往往已經遲到了。[12]

民國八年至民國九年(1919-1920)清華大學規定的體育測驗有五項,要達到標準才能遣送遊學,這五項分別是:一、百碼快跑;二、跳高或急走跳遠;三、攀繩;四、橫杠翻越;五、游泳。其及格標準為:百碼十四秒、跳高兩尺六寸、跳遠六尺、擲鐵球一丈四尺、雙手爬繩一丈二尺、自由式游泳二十碼。[13]這對一些不諳運動的學生而言無疑是項嚴苛的挑戰。當天氣好的時候,蕭公權就和幾位好友相約到操場上練習,因為蕭公權在中學時已學過游泳,所以他下苦功練習的便是吳宓不及格的跳遠,所幸測驗的結果勉強通過,不過他的體育成績也往往是在及格邊緣。[14]

至於吳宓最反感的兵操,蕭公權則是平心看待,當時他們的教官是西點軍校畢業的王賡(1895-1942),蕭公權回憶起慶祝第一次世界大戰終止的遊行活動,清華大學學生全體參加,學生們整齊的制服和劃一的步伐,特別吸引眾人的目光。[15]

何兆武繳交報告替代體育測驗,已頗為通融,吳宓的具體情況不得而知,但可能也是如此,因為馬約翰並不太刁難學生,梁實秋說他平常不加練習,臨考時大為緊張,馬約翰看到他的體育成績也只能搖頭嘆息。梁實秋考鉛球、鐵餅、標槍、跳高、跳遠等田徑項目都剛好能及格,惟獨游泳是一竅不通,在校期間竟從未下過水,所以第一次測驗還要人在旁撐竿救援,自然是被判定不及格,一個月後補考,梁實秋沉到池底後又連爬帶泳地前進,還使出蛙式泳,馬約翰才笑著說:「好啦,算你及格了。」[16]吳文藻(1901-1985)在測驗游泳時也是第一次不及格,補考時才勉強通過。[17]

潘光旦因為運動導致右腳殘疾,也與練習跳高項目有關。僅管他覺得校方應加強指導,以免再有這類的憾事發生,但對注重體育的校風也抱持肯定的態度,他揶揄吳宓這類的「老先生」總是到最後一年、半年才在臨時抱佛腳,場面非常歡樂,總有跑場的人爭相走告:「某人某人又在苦練什麼啦!趕快去瞧啊!」[18]

當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對體育課敬而遠之,何炳棣回憶在清華大學的時光,其中一個傳統就是注重體育,他說當時淋浴設備不設置在宿舍而在體育館,就是要「強迫」學生運動出汗後去洗澡。又回憶當時已經在清華大學任教約二十年馬約翰,何炳棣稱讚他老當益壯,即便是冬天,馬約翰也要學生與他一樣也只穿背心褲叉,一起做體操、打球。何炳棣是天生的運動好手,1932年在南開初中時得過乙組百米第一名,讀清華大學時加入棒球校隊,得免修體育課一年,此後他的各項運動成績也都保持很高的水準,1937年跑百米的成績是12.2秒,是校隊成員以外最佳的成績,當然就沒有因為體育課延畢的煩惱了。[19]     

 後記:本文是在〈馬約翰與清華大學的體育課〉基礎上擴增而成,發表在「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因我跟作者很熟,經他同意後轉載至本站,並附上文獻出處。



[1]張華昌,《故紙風雪:文化名人的背影》(臺北:秀威出版,2008),頁130

[2]何兆武,《上學記》(北京:三聯書店,2006),頁268-296

[3]吳宓,《吳宓日記》(北京:三聯書1998),I冊,頁512

[4]吳宓,《吳宓日記》,I冊,頁514

[5]吳宓,《吳宓日記》,I冊,頁91

[6]吳宓,《吳宓日記》,I冊,頁124,128,131-132

[7]吳宓,《吳宓日記》,I冊,頁128

[8]吳宓,《吳宓日記》,I冊,頁240

[9]吳宓,《吳宓日記》,I冊,頁206,215,240

[10]吳宓,《吳宓日記》,I冊,頁208

[11]方惠堅、張思敬主編,《清華大學志(上)》(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1),頁 609

[12]蕭公權,《問學諫往錄—─蕭公權治學漫憶》(上海:學林出版社,1997),頁38-39

[13]浦薛鳳,《浦薛鳳回憶錄(上)》(黃山:黃山書社,2009),頁56-57

[14]蕭公權,《問學諫往錄—─蕭公權治學漫憶》,頁39

[15]蕭公權,《問學諫往錄—─蕭公權治學漫憶》,頁39-40

[16]梁實秋,〈清華八年〉,收入氏著《秋室雜憶》(北京:中國工人出版社,2011),41-42

[17]王炳根,《玫瑰的盛開與凋謝:冰心與吳文藻(1900-1951)》(臺北:獨立作家,2014),頁67

[18]潘光旦,〈清華初期的學生生活〉,收入潘乃穆、潘乃和編,《潘光旦文集》(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第10卷,頁575-579

[19]何炳棣,《讀史閱世六十年》(香港:商務印書館,2004),頁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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