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作者吳乃德時而在文中諷刺國民黨的獨裁手段,偶爾也採用地一人稱的方式分享自身經歷,如其與夏道平短暫的交往(31頁)、目睹國民黨選舉作票的過程(134頁)等,讀者可以強烈地感受到作者在文字間流露的情感,以及其對臺灣民主的關懷。且透過精選的《自由中國》社論引文,讀者更可深入地從殷海光、雷震的文章中看到他們對自由的追求。也因如此,本卷帶有較重的理論,讀起來難免覺得沉重。

誠如在〈導言:我們共同的故事〉所一再批判的,本卷有意打破社會上普遍認為蔣經國是民主推手的溢美看法,作者屢次提醒讀者特務出身的將經國在排除異己所使用的殘酷手段,如以匪諜罪名處理情敵任顯群(160頁),又如雷震案時,曾到警備總部指導黃杰辦案(177頁)。此外,接班在即,蔣經國為營造塑造開明形象,鼓勵年輕人說話,作者則援引陳鼓應等人給蔣經國的信,指出青年不是不說話,而是震懾於情治單位而不敢說話,戳破了蔣經國的虛情假意。

作者強調先賢追求臺灣民主中的意志表現,其評價雷震組黨失敗的一大原因,是整體來說缺乏長遠的謀劃,在雷震被捕後,組黨運動就不了了之,沒有像第三波民主運動般不斷地挑戰當局。這樣的看法難免太過粗略,故在〈故事的結尾:人的意志、人的價值〉中又補充說明,第二次民主運動與第三次民主運動面對的國民黨是不同的,前者是鞏固黨國威權體制的國民黨,而後者的國民黨已是被聯合國驅逐,缺乏統治正當性的國民黨。誠如其言,環境因素也是相當重要的,除了國際情勢外,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是人民參與民主運動的誘因,且沒有《文星》雜誌鬆動思想秩序,以臺大師生為主的《大學新聞》、《大學雜誌》滋養,又如何能夠化作第三波民主運動的助力呢?因此,除了做為內在理路的「人的意志」,外在環境的影響也應該在本文中一併介紹才是。

同樣的,文中有些事件也應該要更細緻的描寫,最大的缺漏是對於「四六事件」的書寫,本卷17頁以五行的篇幅談及此事,文中寫道:

在傅斯年家裡聚會的十天之後,剛從南京回來的省主席陳誠將軍對傅斯年說,「南京完了,臺灣怎麼辦?」傅斯年回答說:「先求安定。」「要求安定,需先肅清共諜。」陳誠說,「共諜的本營就在你的臺大和師範大學,是不是先從這兩個地方清除?」傅斯年立即答應,不過提出三個原則:要快、要徹底、不能流血。第二天,傅斯年、陳誠、彭孟緝三人在主席辦公室指揮、守候,這天共逮捕學生五百多人,其中三十多人移送軍法審判。這就是著名的「四六事件」。

以上是本卷「四六事件」的全部描寫,文中卻沒有提到「四六事件」的起因是以「結束內戰,和平救國」、「反飢餓,反迫害」為訴求,企圖串連全臺學生的學生運動。傅斯年對學生的寬容可見於其在戰後任北京大學校長時,當時他堅持不錄用偽北京大學的教職員,對於學生則有若干補救接受措施。至於「四六事件」時,傅斯年的態度雖然妥協,卻也曾對彭孟緝說:「若有學生流血,我要跟你拼命。」並要求釋放名單外的學生,使在臺大在此事件中衝擊較小。

另一個書寫較為簡略的是胡適對組黨的態度,在127頁中提到「胡適雖然沒有領導反對黨的意願,對雷震的組黨行動卻一直是百般鼓勵。」1958年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後,還告訴雷震,屆時召開成立大會時,必會出席捧場。153頁卻提到1960年當黨名和成立大會大概日期已底定時,雷震前往拜會胡適,胡適卻勸他們不要組反對黨,赴美後接到雷震詢問何時回國的信,甚至回信道:「你們反對黨什麼時候成立干我底事?我的回國日期與你們何干?根本不應該問我的行期。」(158頁)胡適態度為何會有如此大的轉變呢?作者僅在193頁提到一點線索,雷震被捕後,當年年底胡適見蔣中正曾表示數週前和新黨運動的領導人聚餐,曾說要暫緩成立新黨。至於此是否為胡適立場轉變之因,抑或是求情之詞呢?本卷沒有提供足夠的資訊給讀者判斷。

文中有些人物或群體,作者刻意點到為止,如作者認為歷史學家對於蔣中正評價過高,而對《自由中國》編纂者的評價過低,寫道:「臺灣歷史學者的平衡感,令人驚嘆。」(106頁),又如作者評價《自由中國》時援引一位「臺灣最知名的政論家」(204頁),卻未透露姓名。又提到一位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的社會學家提出異常新鮮的看法,認為「民主政治不一定要有反對黨」(112頁),以及一位中央研究院士提出「中國式的民主」(223頁),不知兩位未列名的院士是否為同一人。如此意有所指,卻又不指名道姓,留下想像的寫作方式,顯得有些突兀,甚至不太適當。

在體例方面,做為一部套書,即使作者不同,在體例上應該力求一致。而本卷與其他兩卷不同,沒有段落標題,讀者比較難去把握每一章的重點。且在參考資料的部分,本卷採取敘述的方式介紹重要的史料,二手研究則略而未提,讀者無法精確的掌握其資料出處,是一大缺失。至於缺乏人物生卒年、索引等細節,我在第一卷的評論中已提及,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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