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開始,受到東歐的民主運動與政治發展所影響,中外的史學研究在探討中國社會變遷時,逐漸注意政府以外的社會組織與活動,美國學者尤其喜歡使用「公共空間」(public sphere)、「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兩個政治社會學的概念,這樣的做法固然可以有助於「由下而上」地分析明清以來社會變遷,但卻也受到部分學者的質疑,反對者認為將現代西方的概念套入到傳統中國社會,是否契合歷史的實際情況,且他們亦擔心,如此比附會忽略了中西社會上貌同實異之處,可能會誤導讀者。

「公民社會」從早期黑格爾(G. W. F. Hegel)、葛蘭西(Antonio Gramsci),至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其定義與討論隨著時代和社會脈絡的轉變,各有不同的理解。而最早將「公共空間」一詞在中國社會史研究的是蕭邦齊(R.Keith Schoppa),其欲藉此說明清末民初浙江的地方菁英參與公共事務,透過商會、志願團體等非官方組織奪取地方官吏的行政權力。蘭菁(Mary Backus Rankin)則觀察太平天國後浙江地區精英社團數增加,除發揮社會功能外,也直接參與地方事務,可見清末清初浙江的公共空間不斷擴大,整體而言各省也有這樣的趨勢,其認為可將公共空間擴大,理解為民族國家形成的過程。至於羅威廉(William Rowe)關於漢口的研究,發現漢口與近代的歐洲城市有著相似性,並指出貿易與經濟發展,使商幫、商人對於其所屬團體的認同,以及行會的自治意識高漲,成為後革命的潛在動力。總之,美國學界多有類似的觀點,把清中葉後出現的非官方社團與活動視為公民社會的濫觴,並以此剖析近代中國社會的發展。誠如杜贊奇(Prasenjit Duara)提出「權力文化網絡」,目的即在分析國家政權與民間社會的互動。

這些提倡以「公共空間」研究中國社會史的學者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羅威廉和蘭菁,前者將Public與傳統「公」的概念進行比較,後者亦意圖展示如何以西方社會科學理論研究中國歷史問題。然而這樣的類比,也引起了質疑,如孔飛力((Philip A. Kuhn)認為中國的士紳、商人都與國家的官僚組織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受到政府的贊助與保護,而二十世紀初的體制變化也帶有強烈的國家中心色彩,幾乎扼殺了公民社會的發展空間,即使有商業化與都市化的契機,但仍缺少公民社會發展的政治或文化條件。魏斐德(Frederic Evans Wakeman Jr.)不認為清末民初有任何自發性團體足以挑戰統治者的權威。黃宗智同意公共領域的確在擴大,但也未能帶來與國家機器抗衡的民間力量。

羅威廉回應了這些批判,表示援引哈伯瑪斯等人的理論並不意味著他認為中國政治必然邁向西方式的民主,只是他以此分析帝國晚期的經濟特點後,發現了與前進代歐洲的相似的特徵。蘭菁則重申他的主張,認為中國自明代就逐漸發展出公共空間,只是與歐洲不同,中國的公共空間來自與政府和社會關係的發展,西方是來自經濟的發展。

綜觀「公共空間」與「公民社會」是否適用於中國嚴的辯證,來自於雙方對這兩個術語的理解,由於難以找到相對應的詞彙描述晚清至民初劇變的社會現象,所以蘭菁與羅威廉以較寬鬆的用法。那麼,宗族、秘密會社等組織,是否包括在「公民社會」內呢?其出現的時間是否又能向上推索呢?至今學界尚未達成共識。誠如魏斐德所見,這樣的研究方式恐怕隱含著以西方社會作為標準,去度量中國的現代化。反觀卜正民(Timothy Brook)在研究晚明宗教時,為避免誤解,就不取「公民社會」、「公共空間」的詞,而採用「士紳社會」(gentry society)形容明中葉以後士紳在政府控制之外的社會文化活動。

摘自:陳永明,〈「公共空間」及「公民社會」——北美中國社會史的辯論〉,《近代中國史研究通訊》(臺北,1995),頁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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