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之名起於隋代,作為監首長的稱謂,元代則作為監中的二級官員,大多不是刑餘之人。明代以後的「太監」才與宦官產生固定關係,洪武十七年(1384)定內官諸監品職,各內官監首長稱「監令」,至洪武二十八年(1395)的定制中有十一監的首長稱「太監」,不過此前《太祖實錄》中已有遣「司禮太監」往陝西事,可見明代「太監」的職稱大約始於洪武十七年至二十八年間。

        洪武朝後,「太監」已非監的首領官,如永樂朝設東廠,由「提督太監」管廠事,另設「鎮守太監」出鎮遼東、山西等邊處。正統朝後,宦官人數增長,太監日益濫設,此曾引起朝臣擔憂,如成化朝直隸巡按御史姜洪、弘治朝吏部尚書王恕、萬曆朝禮部尚書沈鯉皆曾上疏提及宦官冒濫之事。

        除正式太監外,尚有兩種宦官被稱作太監:一、東廠出差的宦官為了示威重,所以特稱太監,關防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關防」;二、天啟六年(1626)以後的出鎮宦官稱鎮守太監,一說是天啟皇帝無意在閣票誤增太監二字,遂為定制,另一說是大學士顧秉謙為了獻媚而票注太監二字。

        皇太極時代,宦官被滿人統稱為太監,大概是因為滿人與明朝交戰,其所接觸的明代宦官都是鎮守太監,且滿人所用閹人並未設官制,故以太監泛指明代宦官與滿人閹人。《明清史料》中有「原任司禮太監曹化淳等奏本」,可見滿人即便後來知道太監是宦官中的高級官員,卻仍維持通稱太監為宦官的習慣。

摘自:何冠彪,〈宦官通稱「太監」考〉,《漢學研究》,82(臺北,199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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