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原本為主掌膳饈之官,因主持祭享,倍受尊崇,進而得贊國政;「相」為賓贊之官,傳導威儀之事,春秋時代後被國君引用,以抵抗貴族擅權,最後成為主持實際政務之官,故戰國時有「丞相」、「相國」之名,至漢代已成君主的最高幕僚。

宰相制度歷經三個基本發展階段,即秦漢的三公制、隋唐的三省制、明清的內閣制。秦至西漢,丞相地位最尊,掌全國政事,而太尉主掌軍事、御史大夫為副丞相兼管監察,是為三公。漢成帝以丞相、大司馬、大司空為三公,並為宰相,獨相制遂改為多相制,隋唐亦採多人並相的三省制,元代以中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宰相制度又重歸一元化。明太祖廢相為宰相制度一大變革,至永樂初年開始成立內閣,此後內閣權責漸重,大學士權位如同宰相。清延明制,仍設大學士,後別設軍機處,軍機大臣權位日重,甚凌駕內閣大學士,故清朝宰相實有內閣、軍機處兩部分。

三公制度在漢武帝時發生變化,原本丞相掌全國政事,直接向皇帝負責,漢武帝晚年把決事地點從外廷移至內廷,侍從皇帝左右的尚書、侍中、給事中等,因出入禁中方便,形成「內朝」,丞相漸變為聽命內朝的執行官,失去參與決策的權力。而至東漢初年,大權集中在內朝尚書,尚書已成為獨立機關,有審駁詔命、參議朝政等權力,人員多由宦官充任。漢和帝以後,中常侍受到皇帝寵信,成為新的內朝,尚書又變為行政機關,是東漢宰相制度又一變革。

尚書、中書、門下三省之建置源於魏晉,至唐太宗時才將三省職權確定,中書省主制定法令、門下省主審議法令,尚書省主執行法令,並設「政事堂」於門下省,使門下、中書兩省共同負責政務,三省制的優點在君主與權臣不得獨斷決策。宋代名義上繼承唐制,實際上中書獨為宰相機關,三省長官不常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參知政事」為副相,但宰相不過是聽命執行,政事須由皇帝裁決,軍事、財政等權也由樞密院與三司(度支、鹽鐵、戶部)所有,用人銓敘則由考課院選任,諫官則脫離門下省獨立成「諫院」,變成天子耳目,宰相各項權力都受到侵奪,三省制名實俱亡。且北宋有中書、樞密二府,分管文武,互相牽制,但南宋戰事頻傳,文武難分,遂有宰相兼領兵政,以致相權低落的宋代,仍有專擅朝政的權相。

洪武十三年太祖以胡惟庸謀反案廢中書省,六部升格為獨立機關,由皇帝親自統轄,宰相制從廢除。洪武十三年九月設置四輔官作為顧問,至十五年罷四輔官,改設大學士,亦為顧問。成祖以後設內閣於文淵閣,入閣的大學士多為進士,且來自翰林院,閣員人數不定,英宗後有一人為首輔。成祖時,大學士須與皇帝面議朝政,到宣宗時改由小票墨書貼於疏面進呈,由皇帝或司禮監的秉筆太監「批紅」,因宣宗以後的皇帝怠惰,宰輔之權遂由內閣把持,司禮監有「太上內閣」之稱,大學士須與太監關係良好,才能執掌大政。

清入關前也有類似宰輔的制度,如清太祖曾設理政聽訟大臣五人,參決機密,太宗天聰三年(1629)設置文館,十年(1636)改名為內三院,包括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即入關的內閣前身。清朝內閣大學士、協辦大學士,滿漢各設若干人。在內閣大學士之外,又設議政王大臣數名,均為滿人,決策軍國重務,雍正設軍機處,意在籌畫軍務機密,並削減議政王的權力,乾隆時期成為常制,漸取代內閣之權。宣統三年(1911),廢舊有內閣、軍機處,改行責任內閣制,仍為舊軍機大臣充之,惟清朝不旋踵而亡。民國亦曾實施內閣制,不過性質與傳統內閣以大不相同。

清朝宰輔制度與明朝有三點不同:一、明朝殿閣大學士為本名,內閣大學士為通稱,清朝的內閣大學士即為本名,殿閣為加銜;二、明代尚書、保傅為本官,大學士為兼官,所以大學士不出五品,清代大學士為本官,秩正一品,六部尚書為兼銜;三、明代大學士有首輔與次輔之分,清代雖沿襲明制,但不甚嚴密,另設協辦大學士,以尚書兼之。

相權隨君權的大小而消長,宰相權力的衰落,宋代是一大關鍵,不僅軍事、財政、用人、司法等權力都被有意削弱,至洪武十三年廢宰相,可說是水到渠成之事。另外,也可從社會背景理解相權的衰落,魏晉時代門閥政治盛行,世家大族具有相當大的社會勢力,唐中期以後科舉盛行,促進階級流動,這些寒士出身的宰相,已不具有威脅君權社會勢力,相權自然會被削減。除了直接的君權壓力外,外戚與宦官的奪權亦是導致相權低落的原因之一,不過外戚、宦官之所以有權,就是擁有皇帝的信任,故影響相權的最終因素仍為君權。但反過來說,影響君權擴大的阻力是官僚制度,而宰相位於官僚制度的樞紐,所以余英時認為中國的傳統政治是君權與相權的摩擦、調整。

宰相的責任是「諫諍」,不限於忠言嘉謀,還須以「封還詔書」、「不肯平署」等方式牽制君權,避免權力獨攬,唐代的三省分權的制度精神也在此。此外宰相還要「奏行」皇帝交辦事務,以及「奏行」推動仁政。君臣關係雖不脫君尊臣卑,但宰相制度充滿人治色彩,宰相於朝議時可無拘束君主意志,提出各種主張,宰相制度的運作彰顯與否,繫於君相是否相得,當宰相受到皇帝或當政太后寵幸,相權往往能得到施展。

摘自:林麗月,〈王者佐社稷器──宰相制度〉,收入鄭欽仁編,《中國文化新論──制度篇:立國的宏規》(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82),頁9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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