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文中首先指出現代化的深度是思想,廣度則涵蓋知識、政治、經濟、社會、心理等層面,而作者在文中論述的現代化,則以經濟、社會、思想為主。接著作者分析西歐現代化的觀念可追溯至十四世紀的文藝復興運動,市場與商業的發展,以及通過政治和制度的變革,導致十八世紀的工業革命。然而現代化不只是工業化,過去美國學者以「衝擊─反應」模式解釋中國的現代化,其假說建立在現代化即西方化的前提下,現今已被擯棄。早期參與討論「資本主義萌芽」的中國學者,多認為現代化即資本主義化,但作者主張現代化即市場經濟,不一定要先經過資本主義社會,十六世紀出現的徽商、晉商等大商幫,就可以視為現代化的徵兆。以下作者就十六、十七世紀的經濟、社會、思想變遷討論中國的近代化。

        十六、十七世紀的經濟變遷,可作為現代化因素者,大約有六端:一、大商人資本的興起。眾多商幫的出現並非偶然,許多從原本的開中納糧轉變為長途販運;二、工場手工業的出現。包括江南的絲織業、廣東佛山的冶鐵業、江西鉛山的造紙業、浙江崇德的榨油業等,已形成十人以上的工場手工業,雖然發展不快,但對於經濟發展有重要貢獻,如棉紡織業終在明代成為重要的產業;三、財政的貨幣化。政府原本以徵收實物為主,正統前後改為納金花银,萬曆以後推行的一條鞭法,讓田賦、徭役基本納銀化,確立貴金屬本位;四、租佃制的轉變。地租由分成制改成定額制,有利佃農的生產。而承租方式也出現了押租制與永佃制,押佃制是以佃權的商品化和貨幣化為前提,反應佃農以貨幣權力獲得更多自由,永佃制讓經營權和土地所有權的分離,佃農有經營自由,並可出賣田面,提高經營者的效率;五、雇工制的演變。1588年的條例將短工視為凡人,1788年又解放長工,雖然規定未確實實踐,但法律已承認雇工的人身自由;六、白銀內流。隆慶時期解除海禁後,中國對南洋、日本、英荷諸國的貿易順差,使大量白銀內流,有利國內的貨幣流通。以上諸點雖涉及制度上的變遷,可惜未能引起體制的瓦解,中國最終仍未能出現保障產權和戰權的商法,導致現代化出現了困難。

        十六、十七世紀的社會變遷在江南最早,珠江三角洲次之,內地的變化較少,其變化均有地域侷限性,表現在四點:一、就業結構變化和商人地位提高。文獻中常出現棄儒從商或棄農就商者,陝商、晉商故鄉文獻有「商賈十之九」的誇張說法,且商人地位提高,士大夫亦喜結交富賈,朱國楨、龐尚鵬均有農商平等之說;二、宗法制度復興。明中葉大禮議事件後,富家興起建祠堂、修族譜、置族田之風。復興宗法制度與商貿繁榮互為因果,只要條件允許便會有復興運動,復興也有助於貿易經營;三、鄉紳權力的膨脹。晚明大量無緣入仕的舉人、監生、貢生形成龐大的紳衿階級,且土地買賣活動活躍,大量土地集中在鄉紳手上,由於經濟實力驟增,鄉紳不但有優免、贖刑等特權,甚可干預地方事務,或是協助調解糾紛,維護社會秩序,以及參與水利等公共事業。另一方面,晚明思想解放,鄉紳不以仕途為唯一目標,亦是邁向啟蒙與現代化因素;四、奢侈的風氣。晚明時期收入普遍提高,消費又帶動生產,故社會風氣奢靡。有識之士雖注意到規範社會等級的禮制被破壞,卻有另一派的士人主張崇奢,崇奢論涉及國民收入與消費理論,其實是一種現代化的思想。

      十六、十七世紀的思想變遷極大,作者認為能引起社會變遷的思想才是驅動現代化的因素,相較於西方的基督教文化,中國則是儒學,王陽明的心學繼承陸九淵的「心即理」,重視個人價值,突破儒家教條化之桎梏。此外,泰州學派的王艮、何心隱,以及李贄等人都在王陽明理學的體系下有所闡發,自成一家,形成一股反傳統思潮。至十七世紀,王夫之、顧炎武等人強調經世致用,重視實學的思想體系,可說是理學由虛返實的表徵,直到清朝主政,啟蒙思潮才被重視考據的乾嘉經學取代。

摘自:吳承明,〈現代化與中國十六、十七世紀的現代化因素〉,《中國經濟史研究》,19984 (北京,1998),頁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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