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早稻之品種漸多,栽培也更普遍,但清中葉以後,人口快速增加,糧食不能僅靠稻作,還須倚賴雜糧,主要的便是番薯、玉蜀黍。而農家也開始從事兼業,常見的是家庭手工業,此外也有從事工商業者。

蠶絲與絲織在南方地區最發達的是太湖流域,其他地方雖然也有,但無論質與量都無法與江浙並論。苧麻及夏布的生產以江西、湖南、福建、廣東最盛,浙江山區因有華南移民,所以山地也有種苧。苧絲不僅可織夏布,也與棉、蠶絲混織。藍靛用於染布,浙江、江西、江蘇都有種,而菸草起初在福建、廣東種植,清中葉以後,因為吸食者多,湖南、湖北、嘉興也有栽種,因為收益高,所以有廢稻而種者,但種菸草會使土壤貧脊,故有倡禁之聲。

福建、廣東地區稻米不足當地所需,故多種經濟作物與其他地方交易糧食,也有專門產果物、蔗糖者,產品則透過海陸銷往江、蔗、津等處。綜觀各種經濟作物生產的情況,明顯的收入會比糧食作物豐富,中央為了維持「重農貴粟」,故不推廣種植經濟作物,反將人口增加,糧食不足的問題歸咎到佔田種植經濟作物上。地方志的作者會將物產的衰盛與奢並論,認為風俗簡樸是可喜的事,不過乾隆《吳縣志》反倒鼓勵奢華,認為刺激消費可以養活許多窮人,可見在清盛的時候,城市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以有高度消費的情況。

摘自:劉翠溶,〈明清時代南方地區的專業生產〉,《大陸雜誌》,5634 (臺北,1978),頁125-159。本文僅摘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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