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後期,雖然商業十分發達,但客商在外,無論是商業訊息流通,或是通信皆不便利,黃仁宇認為商業通訊不正規,是各地物價不正規之一大主因。由於沒有民間郵遞信統,出外者要與家中連繫,只得倚靠政府郵遞吏員私信公傳,或托其他客商帶信。[1]此外,還有幾種方法:

 

一、公差私送

陳大郎心上不安,打熬起精神,寫成家書一封,請主人來商議,要覓箇便人梢信往家中,取些盤,就要箇親人來看覷同回。這幾句正中了主人之意,恰好有箇相識的承差,奉上司公文要往徽寧一路,水陸驛遞,極是快的。呂公接了陳大郎書札,又替他應出五錢銀子,送承差,央他乘便寄去。果然的「自行由得我,官差急如火」,不勾幾日,到了新安縣。[2]

這裡提到了「五錢」的價格,從湖北棗陽到徽州新安,Google地圖計算為八百公里餘。但送差是走水陸驛遞,文中不勾幾日即到,可見速度也是十分快的。

           「朱裁另給銀兩別娶。諸事俱已停妥,備細寫下一封家書,差個得力承舍,回家中,報知瑞虹。」[3]承舍可能也是公務信差。

           將公務系統作為己用,在士人群體中是常見的手段,如復社之彼此通知,均利用公家驛傳,「名為公文,實私牘也。」亦系私信公傳,《復社紀略》亦稱:「比年而後,秦、晉、閩、廣,多以文郵置者。」[4]但黃仁宇認為此種方法仍有其缺陷,畢竟是政府郵遞,不能任私人公開大規模使用。

 

二、友人代送

           一般而言,客商傳遞書信還是借助同伴,前面提到的陳大郎除了有幸使用公務系統外,平常應該還是托其他客商帶信。陳大郎對蔣興哥云:「兄長此去,小弟有封書信,奉煩一寄,明日侵早送到貴寓。」[5]黃仁宇指出,客商有在他鄉開典當鋪者,仍會常與原籍鄉里往返聯繫,有時其差使亦替私人轉信。因此身在棗陽縣的陳大郎在時去大市街汪朝奉典當鋪打聽,其目的在「問個家信」。

           託人送信的記載,《太祖實錄》可能提供一個線索,洪武四年「刑部搜獄中囚,得其私書以奏。上覽之,一書乃吳興王升以遺其子者。」[6]從這段材料隱約可以知道,該囚身上不只有一封信,可惜《實錄》對於該囚姓名、背景都沒有記錄。

再看明正德陳霆的《新市鎮志》,則有較細緻的紀錄:「御史臺管勾宇文桂因事被問,囊中所藏書信百封,盡取目之,悉係浙右儒吏獎譽之言,或是或非,皆欲禍人,中間亦有私托求進者。……得一善教其子者,係浙右登科舉人王軫之父家書,意望管勾宇文桂轉達平涼子之任所,書未發,朕偶獲見之。」[7]「管勾」是史臺掌管文卷簿籍檔案之官職,職責應不包含送信才對,可是卻攜帶了書信百封,應該也是受浙東學派的那群官僚而帶。

至於王升家書的內容,開頭提到:「自舊年十月初二日,南潯別後,至今年,凡四得書鎮江、高郵、寧陵、鄭州者,餘一書不知寄何人,必浮沈矣。」可見並沒有所謂專職寄送的郵差,都是靠各地要往來的人代送。由於有寄丟的可能,故開頭會先寫一些關於信件的事,讓讀信的人知道寄信的大概情況。

 

三、差奴僕送信

大戶人家差遣奴婢送信應該是最常見的,「寫家書一封差家人往京師」[8]的紀錄在《三言》頻繁出現。此外,還有一則記載是魏鵬舉中舉之後,在京城討了一個小妾,便寫了一封家書「差人接取家眷入京。……家人收拾書程,一逕到家,見了夫人,稱說賀喜。因取家書呈上。[9]」此處家人的任務,除了送信之外還有帶人赴京的任務。

嘉靖進士錢芹致仕後曾上疏皇帝,其文中最後交代了寄送方法,寫道:「臣已致仕,不敢薦越赴京專差。義男某齎執奏聞,伏後勅旨。[10]也是透過奴僕代送。

文徵明的兄長文奎有一次送一包螃蟹給他,並附上短訊。可是最後只有信到了,螃蟹則不翼而飛。文徵明仍然要向兄長表達感謝之意,便寫了一首詩回寄,其中提到:「吾家長公眞善謔,徑取霜螯點新酒,自云此物有佳處,但喫何須問誰某。」全詩的大意是說,我收到兄長的來信了,可是沒看到螃蟹啊!既然沒有口福,只好寫一首詩作為報答。但是話又說回來,螃蟹怎麼會不見?聽說我家有個長公前幾天在啃螃蟹,真的好巧。[11]

 

四、民信局

           有研究指出明永樂年間,因為幕友往來各省的函件特多,其中紹興師爺又是其多數者,加上寧波為紹興的口岸,漸有「民信局」的組織雛形。[12]

關於民信局的起源,唐力行提供另一種說法,其援引《中國海關與郵政》的研究指出,民信局應該是清代乾隆才出現,主要為寧波商人所控制。[13]       檢視兩段記載,前者語焉不詳,其運作狀況與規模都沒有提到,後者雖依據《鄞縣通志》,時間又稍嫌太晚,故還可進一步研究。

 

後記:這是我隨手抄的材料,本來要寫作業,後來沒用上,先擱在這裡,以後再完善。

--
[1] 黃仁宇,〈從《三言》看晚明商人〉,《放寬歷史的視野》(臺北:允晨出版社,1988),頁,14-15。
[2]《喻世明言‧蔣興哥重會珍珠衫》,頁27-28。
[3]《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報仇》,頁742-743。
[4]轉引自黃仁宇,〈從《三言》看晚明商人〉,原出謝國楨《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上海,1935),頁164,166。宮崎市定《張溥とその時代》,載《東洋史研究》33:3號(1974),頁338-33。
[5]《喻世明言‧蔣興哥重會珍珠衫》,頁23。
[6]《太祖實錄‧洪武四年閏三月》,卷63,頁1209。
[7]《新市鎮志》,卷5,〈紀載〉,頁33。
[8]《警世通言‧桂員外途窮懺悔》,頁285。
[9]《醒世恒‧十五貫戲言成巧禍》,頁660-661。
[10]錢芹,〈陳治安要議疏〉。
[11]柯律格,《雅債》,頁8-9。原詩見《文徵明集》
[12]此據《民國十年郵政事務年表》轉引自《中華郵政發展史》,頁183-184。
[13]唐力行,《商人與中國近世社會》,頁59-6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