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康的《明代商賈與世風》一文[1]分為十五章,前七章以商賈為中心,探討商賈勢力膨脹的原因、經商方式、婚姻等等。後六章集中在社會的變遷,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以及商業上的詐騙與強盜最後結語的部分則探討小說作為史料的意義。

 

沈萬三與余子俊:抑商政策的興衰

本章以沈萬三秀被流放的例子討論朱元璋重農抑商的政策,明初商人的地位也被歸為社會底層,衣著、器皿都有相關限制。為了防止商賈勢力過大,商業活動受到嚴格的管控,經營商鋪須到官府登記,成為「市籍」。外出經商需要政府批准,領取官府簽發的商引,商引上載明貨品與數量。每個商引付銀一錢,但受到官吏層層壓榨,往往須付出十倍以上的代價。一旦被查獲無商引而經商,重則有殺身之禍。

        可是到了明中葉後,壓抑的政策已無法抵擋興盛的商業活動,連北京城的刑部衙門、紫禁城旁都有貿易市集,尤其紫禁城旁的「內市」還專賣高檔商品。成化二十三年,兵部尚書余子俊曾以盜賊猖獗為由,進行居民搜查,沒有商引而到北京的人紛紛被逮捕,北京監獄一下子就人滿為患,但連合法的店鋪也都關閉營業,一則因店中夥計或被抓、或避風頭去了;一則也有抗議的味道。後來造成全城的大騷亂,還有民眾朝余子俊丟石頭,由於適得其反,搜查事件只好草草收場。京城商業的繁盛可以看做是全國的縮影,朱元璋頒布的命令在一百年後已經成為一紙空文,再也無法真的實行了。此後,商業活動又繼續的發展,商賈、商業活動成為社會上重要的角色。

 

盜賊、稅官與牙行:經商的困難

        商賈最擔心的就是在旅途中遇到強盜,有時候甚至是被同行,或是驢夫、船工所害命,小說中常有類似的題材,告誡商人要慎選雇傭對象。因此商賈也須學會藏銀的本領,例如苧麻商人把銀包在麻內,海鮮商人則藏於漁貨底下。政府雖不提倡商業,但盜賊會危害社會治安,故在打擊盜賊方面,官商的立場是一致的。

不過,在維護治安外,朝廷對於商賈就不太友善了。除了書籍等特定商品可以免稅,其餘貨品要徵商業稅,逃稅者要受鞭笞之刑。按規定是三十而取一,但是稅官腐敗,總會巧立名目剝削商賈,原本既稅之物不必再繳,可是許多稅官還是強行徵稅。

        商旅與牙行關係密切,一般都是將貨品批發給牙行,再由牙行轉賣給當地零售店。長期的經商過程中,商賈往往會與固定的牙商配合,有時商賈未待貨物售完,就趕作另一批買賣,貨銀就留待下一次收取。牙行給行商提供便利,並從中取得一些利益,這樣也可以加速的資本的周轉。但有些牙行會欺壓人地生疏的行商,隱瞞有利的價格波動,從中侵占行商的利益,有些牙行會要行商承擔損失,甚至賴帳。行商經營有許多困難,坐商也沒有比較輕鬆,在城中經營商鋪,逃不了官員、皂吏的勒索或被刁難,派任苦差。《醒世恆言‧張廷秀逃生救父》記載蘇州商人王憲本是玉器鋪坐商,被指派為「白糧解戶」押送糧船,為了如期抵京,負擔不少運輸費用,又忍受沿路官吏的敲詐,不料返鄉不久後又再度被點為「白糧解戶」。

 

商賈的婚姻與家庭

        商賈的社會地位較低,又常離家在外經商,即使家財萬貫,在組織家庭時也受到歧視,許多人恥於與商賈之家結親,在《古今小說‧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連妓女也有類似的思想,他們平日樂於與富商周旋,在考慮從良時卻未將商賈視為第一目標。

        由於娶妻不易,山西晉商有「娶空房」之俗,即不待子返,便為之納婦於家,使得新郎不知新娘樣貌、品行就已娶進門的事體。在成立家室後,由於長時間分隔兩地,小說中常有妻子移情別戀,與人勾搭害死丈夫的事,或者是丈夫歸家時,帶著一個從良的娼妓。對於長年奔波在外的商賈,不乏有人在發售貨物處再組織一個家庭,同時把妓院當作是精神的寄託之處,這往往會導致家庭生活中的矛盾,明中葉以後社會風氣的敗壞,也可以從商人數量的膨脹來考察。

 

商賈的經商情況

        小說中常描寫囤積奇貨而發家的商賈,而故事中的商人不是一病而亡,就是貨品被盜賊一夜搬光,這也反映了人們對商賈的憎恨。不過也不乏受到讚揚,富有商業道德的商賈,《醒世恆言‧徐老僕義憤成家》中的男主角從事商業買賣,隨機應變,聽到漆、米有利潤,便從事這項買賣,且他資本周轉快,又打理好牙行,幾次經商後就賺大錢,這大概就是馮夢龍理想型的商賈。《金瓶梅》中的西門慶的父親原是藥材商人,雖然故事中西門慶累積資本的方式是利用婚姻,但其實他經營也十分精明,一手包辦行商、坐商、牙行的工作,到他死的時候大約累積了十萬兩的巨富。明代中葉以後,確實有這樣大資本的商人,山西、徽州、新安的商幫都是典型的例子。許多人紛紛棄農從商,不但是逐利心態使然,商人無田而免差的不合宜政策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早期的商業資本累積在少數幾種商品上,主要是糧、布、鹽,雖然本意是賺取利差,不過對於各地供需也起了調劑作用。至於坐商則常提到開生藥鋪、當鋪、銀店,提供醫藥、典當的服務。隨著商賈人物的增加,相應的行業也隨之興盛,包括酒樓、茶館、裁縫店、租衣行等。以至於到明後期,各種東西都有可能作為商品販賣,如士子必作的八股文,當時就有人將會試中試的卷子匯編成冊。此外,還有一些商賈進行海外貿易,雖然高利潤,但風險也高,財力雄厚的商賈便組織武裝貿易集團,甚可與官府抗衡。

商賈們相信發財與否,與「旺氣」有關,曾有一則故事假借劉基之口,指出聚集「旺氣」的重要性。而在迷信方面,小說家筆下的商人故事,總圍繞著因果報應,訴說商人取得不義之財後的悲慘下場。但商人們也依據需要,開始了自己的造神運動,所以也有許多故事是商人因為神明保庇而賺錢的,這可視為商人不滿足當前的社會地位,有意透過故事彰顯自己的主宰力。

 

士與商

        商賈在經商的重中,不免要與官員打交道,因此官商的關係是很耐人尋味的。有些官員為了滿足私慾,會向商人敲詐,如何良俊記載嘉靖年間南京的官員設宴多攤派給店家辦理,卻要要求物豐價低。而商人奉承官員也為了自己的利益,包括逃稅、包攬買賣、航運特權等等,此從《金瓶梅》中西門慶勾結官員的種種情況可以略知一二。

商賈與官員一旦結合,可以快速累積財富,收買官員只是一時的手段,商人自己也透過「捐納」進入官場,或是培養子弟讀書,讓各級政府中擁有代理人,經商就能無往不利。另一方面,世風轉變,讀書人本身也有意往商人階級流動,當時許多有關於商賈的故事中,商人的出身竟許多是來自書生,其中固然有巴結富商、斯文掃地者,但這也不全然是負面現象,有些書生出身的商人改行不忘本業,對於商人水準的提高有一定的貢獻。

 

突破等級體制

        朱元璋曾規定各種等級的人都有各樣的衣飾、屋宇,以表現尊卑有序。在服飾方面,商賈的規定尤嚴,只能穿絹、布、雨天不許戴帽,使得早期的商人不敢以服飾炫耀,但成化年間「馬尾裙」大為流行,衝擊了明代呆版的服飾,由於造型太過新穎,遊走祖制邊緣,弘治初年的禁止令竟是以官馬被拔鬃毛,恐誤軍國大計為由。後來服飾的變化也喜歡走法令漏洞,衣服上繡有一些未規定的動物,顏色上做細微的調色,朝廷也放棄了對此的控制。

        在飲食方面,顧起元的《客座贅語》記載正統年間南京的飲食還是簡單隨興,後來漸漸的多了客套儀式,到弘治年間的民間請客,動輒要花五、六小時才散會,宴會時總要聘請一批梨園優伶來唱曲,較大規模的宴會還會請來整個戲班,而桌的菜餚水果,不但多且豪華,器皿也是精緻無比。聚會敘情的目的退為次要,排場才是富豪主要彰顯的,彼此間還互相攀比,此可從《金瓶梅》中西門慶宴客的記載窺知。無論商賈,連張居正在奔喪途中,也曾抱怨菜餚不合胃口,嘉靖時期的浙江布政使莫如忠也曾因未妥善款待胡宗憲,而被胡宗憲以犒軍為由勒索十萬兩銀子。

在住宅方面,到明代中後期,工商業者為了擴張營業而改造舊屋,一則故事中記載申時行曾經想要擴建宅第,周圍有一戶賣梳子的不肯搬遷,於是申時總在人前用該戶的梳子,最後該戶賺了大錢,自然就去他處建造新宅了。商賈在貿易發達後,常蓋僭越等級的豪宅,小說中西門慶的住宅無論是外觀、擺飾都是極盡華美。

        在移動方面,原先乘轎也是有相關規定的,只有三品以上官員才能搭乘,可是明中後期,下層紳士、商賈、妓女出外玩樂,都以轎子為交通工具,朝廷曾屢次重申禁令,成化到萬曆年間,等級低的乘轎人看到等級高於自身的人,總會下轎躲避,但不到幾年就故態復萌,這樣陳舊的規定已無法被遵守。會如此氾濫的原因,大概與退休官員重視排場,又將乘轎風氣帶入民間所致。

        商賈恃財挑戰禮儀制度,與金錢至上的觀念流行不無關係,五倫的綱常亦受到動搖,《二刻拍案驚奇‧懵教官愛女不受報,窮庠生助師得令終》中的高愚溪沒有了銀子,在三個女兒眼裡就變成無用的老厭物。許多小說中也寫到女子以財擇婿,《二刻拍案驚奇‧程朝奉單遇無頭婦,王通判雙雪不明冤》中的李方哥為了銀子,教唆妻子與富商勾搭。兄弟爭產也成為小說常見的題材,馮夢龍曾以描寫故人交友的情操,比照當時的交友風氣。總之,儒家的倫常觀念,受到金錢勢力衝擊而變質。

 

買賣詐騙與黑社會

        《生綃剪》中的曹復古原也想從事正當買賣,可是半途遇到強盜,身上的錢財劫去了,只好在蘇州改賣假老鼠藥,竟然也賺了一筆,可是他畢竟原來是讀書人,所以打算賺回被劫的銀本後就不賣了。在現實社會中,並不是每個商人都有曹復古這樣的羞恥心,例如在北京城內就有利用迷信的番僧在賣假貨,稱賣的商品是西域來的佛寶,還驚動了錦衣衛來調查。不但金、銀等高級製品有假,較平常的民生必需品也是假貨充斥,如酒摻灰、魚肉灌水、鵝羊吹氣等等,甚至連讀書人用筆、墨、書籍也有許多劣質仿冒品,福建地區更是刻印盜版的中心。大家都討厭假貨,唯獨贗譜受到歡迎,暴發戶們總願意花大錢購買,與高貴的血統附會,由於真譜難得,只好退而買假譜。當偽劣商品在市場流竄時,偽劣的貨幣也同樣在流通,許多江南有許多含銅量不足的私鑄錢,最後人們甚至約定兩塊私鑄錢換一枚好錢,但國家徵稅用銀,私錢氾濫的損失還是由百姓負擔。銀雖也有許多成色不足的,但仍可以合法流通,因此在明末,辨別銀色也成為交易中重要的環節。首府徐階府邸也有熔銀的工場,其製作的七成銀手法高超,連戶部都驗不出來,於是松江府三成的賦稅就被徐階給私吞了。

        賣假貨之外,詐騙也是常有的,這些行騙者熟悉人性弱點,又知常人怕打官司,故常能無往不利。因「妖書案」在歷史留名的皦生光本身就是個騙子,他先便宜賣玉鐲給一個縉紳,說是宮中太監家的藏物,待售出後再找人喬裝成官府的人要回玉鐲,向縉紳再索一筆錢說是賄賂官府用,後來縉紳即使知道了這場騙局,怕惹麻煩,也不敢張揚。最常見的詐騙方式是「提罐」,類似煉金術,行騙者索取銀子當作銀母,說能煉金,實際上拿了錢就逃走,一則因為崇信金錢,二則因為迷信,甚至還有人一連被詐騙數次還不覺醒。此外,利用男性貪銀好色的「扎火囤」也十分常見,詐騙的人聽聞有的人要娶妾,便來說合,有時會將貌美的新娘抽換成醜陋的女子,新郎待掀起紅頭蓋才知道受騙,或者是確實娶到所見的美女,但翌日就落跑無蹤,甚至有更遠見的,假新娘住了一段時間,摸清丈夫家中底細後再一網打盡。馮夢龍的小說中京城的騙子最多,但其實各大城市都不少,可說是明中葉商業發達後,加上道德淪喪的結果。

        街坊上的光棍無賴,吸收乞丐,拉結成黨,已有當代黑社會的雛型,與騙子不同的是,騙子利用高超的技巧誘人入圈套,且多單獨行動,案發後就轉換地點。但無賴集團常成群活動,肆無忌憚的作案,成為地方上的一霸,甚能與官府抗衡,尤其有些幕後首腦具有功名身分,自然可以打通官員。《金瓶梅》中的西門慶曾派兩名小弟到蔣竹山的店鋪中討債,不但把蔣竹山打一頓,還搶走了店裡藥材,而聞訊趕來的保甲反而把蔣竹山綁起來送官,因為審案的提刑早被西門慶所收買。嘉靖年間在蘇州出現了名為「打行」的黑社會組織,提供打手指定毆人的服務。當時應天、蘇州巡撫翁大立曾整令整頓這類組織,可是都御史行署反而被鋌而走險的惡人攻陷,驚動了朝野,翁大立竟被彈劾撤職。這也反映了明末世風敗壞,社會階級的矛盾,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加上政府忙於平定外患內亂,為犯罪集團崛起提供了契機。



[1]陳大康,《明代商賈與世風》(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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