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若蘭的〈史學與性別:《明史‧列女傳》與明代女性史之建構〉[1]在緒論的前言中簡短地拋出問題:「……這些作為特殊教化目的的女性傳記,如何被採選入史,是本文關注的起點。」後就直接進入文獻探討,作者先將「中國女性史學史」研究方法分成兩類,一是將傳中的「女性」作為主體的討論;二是以「女性傳記」為主體的分析。前者往往將女性或女性形象從傳記中抽出來討論,如考察史傳中女性形象的描寫或轉變,或者將女性傳記的內容當作歷史事實,申論其中所「反映」的女性角色等等。這些研究試圖從女性傳記當中,「看出」某些訊息,他們注意到的「時代」,多是傳記書寫對象「反映」的時代,而忽略傳記「產生」的時代,於是這類的討論較少涉及文獻產生的背景及其與史學發展之間的聯繫。後者則專論傳記的「外部」討論,探究女性傳記之創始與編纂,研究分析女性傳記的編寫方式,或是將傳記放在史學的脈絡下提出相關的問題,嘗試將女性傳記的產生與編纂的時代文化環境結合等等。

以上是研究取向的回顧,作者而後討論「近年學界對明代節婦烈女記載的運用與解釋」,指出九零年以後,婦女史研究成為學界關心的焦點之一,其趨勢大抵以貞節觀念為重點。而近來的研究已經論證貞節觀的強化與嚴格化是在明代,但作者探究明代貞節烈女的「生產機制」,發現現今研究者解讀明清節婦烈女記載會遇到「普遍性」與「特殊性」之間的矛盾問題。即烈女的行為被宣揚時,是否代表大部分的人們是無法謹守貞節的,顯然答案是否定的。故作者認為純粹由女性傳記的內容或受旌表與否來評斷整個社會的貞節觀念是不準確的,因為這些節烈婦女的記載,或許只是被「報導」或「記載」下來罷了,至於為什麼被記載,如何被書寫,即是作者欲探究的重點。

在研究方法方面,作者擬從女性史與中國傳統史學發展的角度著手,追溯明代女性如何被編入正史,並觀察清初史家如何於《明史.列女傳》中建構明代女性的「群體」形象。所謂明代女性史的「建構」,有幾層涵義,一為明清史家撰述明代女性史的成果,一為撰寫明代女性史之經過。

在文章脈絡方面,第一章作者先釐清《明史‧列女傳》的稿本問題,從編纂到成型的過程。並在第二章,簡述清代以前歷代正史〈列女傳〉的編輯傳統與清代的傳承。接著第三章是探討哪些女性書寫的資源可以作為清初修《明史》史家的基礎,列舉了文人的著述、地方志書、女教書等。第四章則集中在《明史.列女傳》的編纂,明代女性入正史之意義。最後,第五章則探究《明史.列女傳》所顯現之性別、文化意涵。全文以《明史.列女傳》為核心,考察明至清初纂修《明史》以前的女性傳記資料。

在結論方面,作者先將論文做一個總回顧,然後提出了幾個觀點供讀者思考,如在「中國傳統史學的再認識」的小節中,作者將中國史學與西方併談。在「明代史學的再評價」,作者不完全同意「史書所反映出來的是史傳彼時的價值觀」,如《明史》傳記極大多數是承自明人的記載,或經清初史家的改寫重編,而非由清人自創等等。

作者敏銳地指出研究女性傳記,可能存在著盲點,就是過於放大那些被記載的婦女,而忽略的大部分被略載的群體,或依此以為〈列女傳〉反映的就是整個時代。另外,作者亦相當重視《明史》成書的各個版本,最後的定版為四庫版,但作者指出四庫版藏於宮內,流傳反而不如殿本,所以討論影響〈列女傳〉編纂之相關議題,僅及於殿本。在研究方法上,作者治史視野是超越婦女史,並從後現代的眼光看待歷史,如作者在結論的地方,指出寧可將傳記的記載視為「傳中顯示的是……」,而不是「可見某朝的女性是……。」說明傳記的記載並不是完全盡信,更應仔細甄別史料,謹慎地看待。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結論的地方,有「史料運用的檢討」與「自省」兩個小節,說明作者本身討論的範圍也有相當的侷限。並指出性別的解釋也不是「放之四海皆準」的,影響或創造歷史書的因素,包括地域、時間階級、種族、年輩、文化等等。如果僅用殿本《明史.列女傳》的內容來推測明代女性,其結果是相當局部與簡化的,甚可能與史實相悖。



[1]衣若蘭,〈史學與性別:《明史‧列女傳》與明代女性史之建構〉(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2003),改寫後出版《史學與性别:《明史‧列女傳》與明代女性史之建構》(山西:山西教育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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