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講義》是一本很難讀又必讀的書,而且這本書有無限多種版本,包括《明代史》、《明清史講義》、《孟森講明史》等等,所以我底下就不標明頁數了。其中第二篇第一章最後一段提到廷杖的看法,如下:

廷杖亦明代特有之酷政,太祖明知其非待大臣禮,然卒犯之,為後世作則。朱亮祖誣死道同,猶為有罪,薛祥則喘直長厚,坐累杖死,天下哀之,非其罪可知。祥爭腐刑,在改行省制之前一年,即在洪武八年,時明律未大定,有此主張,尚不足怪。至明之廷杖雖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為至榮,終身傾慕,此猶太祖以來,與臣下爭意氣不與臣下爭是非所養成之美俗。清則君之處臣,必令天下頌為至聖,必令天下視為被處者為至辱,此則氣節之所以日卑也。

這是很奇特的看法,一般都認為「廷杖」是一種羞辱讀書人的刑罰。可是孟森不只看事件的表面,還揣摩朱元璋的看法,認為朱元璋這樣做有他的用意,所以讀書人越挫越勇,而氣節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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