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約翰(1882-1966)是近代中國體育的奠基人,曾任清華大學教授。由於他的緣故,清華大學特別重視體育。蕭公權回憶他讀清華大學的期間,學校規定學生每天都清晨要作十五分鐘的體操,作完才去上課。到了下午兩、三點,宿舍、圖書館、教室的門又會被關起來,學生們又要去運動了。此外,每星期還有數小時的體育課,蕭公權說他每次上體育課,收器材、沖澡花費不少時間,往往趕不及下一節的英文課。而且學校規定要通過體育課才能畢業,測試的項目包括五項:百碼跑步、跳高或急走跳遠擇一、攀繩、橫竿翻越、游泳。規定雖然不甚嚴格,但對於蕭公權來說簡直是要命,他形容這簡直是「難於上青天」。因此,蕭公權如果有空,便要去練習,幸好最後勉強通過。[1]

        另一位歷史學家何兆武也有類似的經驗,他回憶在西南聯大的期間,要修完八個學期的體育課才能畢業,而且體育課不算學分。但是何兆武因病休學一年,折抵後還缺了半年的體育,他便請示梅貽琦,梅貽琦就請他去找馬約翰商量,想不到馬約翰堅定地說:「體育不及格畢不了業。吳宓是大教授了,當年跳遠不及格,就沒有讓他畢業,又蹲了一年。」後來何兆武一再要求,馬約翰才稍微通融,請何兆武寫一份體育報告做為補考成績,這才沒有耽誤畢業。[2]

       馬約翰在與何兆武的對話中爆了一個料,原來吳宓也曾因為體育不及格延畢,不過馬約翰(或何兆武)可能記錯了,我查了一下,吳宓是在半年後補考畢業。



[1]蕭公權,《問學諫往錄—─蕭公權治學漫憶》(上海:學林出版社,1997),頁38-39。

[2]何兆武,《上學記》(北京:三聯書店,2008),頁26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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