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面桃花的故事是描述崔護暗戀城南莊園中的一位女子,次年再訪莊園,莊園無人應門,崔護只好門上題詩一首,未料女子返家,看了崔護的詩,就患了相思病,最後絕食而死。碰巧崔護數日後又經過了城南,聽到家中有哭聲,便進門詢問,才知道女子已死,當崔護在屍體前痛哭時,女子卻悠然轉醒,最後兩人結為連理。

        這個故事本身是很奇怪的,其一、人死不能復生,此不可逆之自然定律。其二、女子復活後,父親似乎沒有感到驚訝,只是大喜。也許存在一種情況,或是絕食過久而昏迷假死,亦或是父女詐死以求嫁的計謀等等。總之,女子可能不曾死亡。然而,要探究女子究竟死了沒有,在史實上是沒有意義的。何況筆記小說情節多有荒誕之處,甚如西方格林童話中亦有類似的情節,強求其真,反而自陷大謬。故本文僅是仿俞平伯究長恨歌傳疑,試從文中推敲女子未死的可能性而已。在論述之前,我且要先立一假設,即崔護拜訪女子的故事本身是存在且被記錄的,只是情節經過渲染,非得在此假設成立的情況下,以下所言才有道理。

 

故事情節

        人面桃花的故事,流傳最廣的版本是《太平廣記》,而《太平廣記》文末有註明出處來自孟棨的《本事詩》。按《唐會要》與《全唐文》所記,崔護貞元十二年(796)中進士[1],元和元年(806)四月中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2]。孟棨則是乾符二年(875)進士[3],兩人時代雖已差距近百年,但孟棨已是目前已知最早之版本。《本事詩》與《太平廣記》兩版本差距不大,大部分是助詞增減之異,只有一處涉及語意改變,即《本事詩》記載崔護「舉進士下第[4]」,但《太平廣記》卻將「不」拿掉,改成「舉進士第[5]」,其實《太平廣記》的另一則故事中有記載「崔護不登科,怒其考官苗登」的事體,可為崔護落第之旁證[6]。以下先分析原文之大意:

博陵崔護,姿質甚美,而孤潔寡合,舉進士下第。清明日,獨遊都城南,得居人莊,一畝之宫,而花朩叢萃,寂若無人。扣門久之,有女子自門隙窺之,問曰:「誰耶?」以姓字對,曰:「尋春獨行,酒渴求飲。」女人(入),以杯水至,開門設牀,命坐,獨倚小桃斜柯佇立,而意屬殊厚,妖姿媚態,綽有餘妍,崔以言挑之,不對,目注者久之。崔辭去,送至門,如不勝情而入,崔亦睠聁(盼)而歸,自後絶不復至。

文中首先點出崔護是世族之後[7],資質亦佳,惟續言應舉下第,與前述不合,且崔護後來確實中舉,《太平廣記》可能依此修改。然而無論登第與否,一則因崔護出身名門,二則因唐代的科舉,不單注重應考內容,考官與考生的交情亦有影響,考生多會「投牒自舉」,或向名家顯貴「投卷」,故可推測崔護在長安應該小有名氣。

其次,文中提到「清明日」、「尋春」,這是清明春遊的傳統,宋人林季謙詩云:「馬香車正踏青,豈知已是過清明[8]」吳惟信亦云:「棃花風起正清明,遊子尋春半出城[9]」皆略可反映此況。而春遊的地點選擇在長安南郊是相當適合的,因為該處距離不遠,且環境清幽,貴族莊園散立其中[10]。只是崔護選擇的並不是豪門莊園,而是一個簡陋的小宅,「一畝之宮」並不是實際大小,應是化用《禮記‧儒行》:「儒有一畝之宮,環堵之室,篳門圭窬,篷戶甕牖[11]」至於文中提到崔護是「獨遊都城南」,應該解釋成崔護沒有攜帶朋友,並不是解釋為獨自一人,因為遇到女子時,崔護說:「酒渴求飲。」以及下文中崔護持筆題詩,酒具、文具皆須由僕從攜帶。而後文中提到女子「開門設牀」,後文中亦會提到女子的屍體「儼然在牀」,這兩個牀應該不是一樣的。前者需要擺設,故當是西域傳來的胡床,後者則是如《禮記》:「遷尸于堂又一牀,皆有枕席[12]」所言的中式牀板。此外,從文中也可以看出男女之防並不嚴,這是唐代的社會風氣,本文不細談。

及來嵗(歲)清明日,忽思之,情不可抑,逕徃(往)尋之。門牆如故,而已鎖扃之。因題詩於左扉,曰:「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秪今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後數日,偶至都城南,復徃(往)尋之,聞其中有哭聲,扣門問之,有老父出,曰:「君非崔護邪?」曰:「是也。」又哭曰:「君殺吾女。」驚起,莫知所荅,老父曰:「吾女甫筓,知書,未適人。自去年以來,常恍惚若有所失。比日與之出,入歸,見左扉有字,讀之,入門而病,遂絶食數日而死。吾老矣,一女所以不嫁者,将(將)求君子以託吾身,今不幸而殞,得非君殺之耶?」又特大哭,崔亦感慟,請入哭之,尚儼然在牀,崔舉其首,枕其股,哭而祝曰:「某在斯,某在斯。」須開目,半日復活矣。父大喜,遂以女歸之。

故事的下半段,比較多對話,我們將焦點放在死亡與復活上,按老父說法,女子是「絶食數日而死」,所以是因相思而殉情,而死亡時間是崔護來訪的當天,從死亡到復活大約歷經半天,所以假死的情況是可能的。復活的原因,可能與崔護的舉動有關,崔護做了三個動作,分別是「舉其首」、「枕其股」、「哭而祝」,然後女子「開目」復活了,其中前兩項應是關鍵,若從暢通呼吸、壓迫其大腿神經等醫療因素或可解釋。

怪的是,女子復活,文中只看出老父大喜,遇到如此怪異情況,老父難道不會覺得驚訝嗎?依此,我本以為這是一樁詐死案,依犯案者的「心理軌跡」,部分犯罪者犯案後會回到犯案現場[13],崔護初次拜別「自後絶不復至」,事隔一年才「忽思之,情不可抑,逕徃(往)尋之」。相隔既久,卻在「後數日,偶至都城南」,雖不能排除偶然,但有可能是藉事至城南,以回到題詩現場。

然而探查《本事詩》,發現一則崔護雖為世族,然既下第,女子又知書識字,故未形成階級之隔閡;二則男女兩情相悅,〈李娃傳〉中鴇母嘗言:「男女之際,大欲存焉,情苟相得。雖父母之命,不能制也[14]」當可視為唐代男女自由戀愛的情況;三則老父當無法洞悉現代犯罪者心理理論,故此說不能成立,還是因絕食而陷入昏迷之說較有可能。以下我將列舉唐代筆記小說中死而復活的案例,檢視唐人對死亡的概念,進而證實將假死誤認為真死的可能性。

       

死而復活的案例

     什麼是死亡?現代醫療單位與法律皆對死亡有一明確定義,但在醫療不發達的古代卻未必有準確的定義,老父對於女兒復活只喜不驚,或可解釋為復活在唐代是一種會發生的現象,街頭巷尾偶會流傳某家某戶某某某復活的故事,以致發生在自己親人上時,不會感到太訝異。事實上,唐代筆記小說中,關於復活的故事甚多,所謂的復活,未必是針對死亡,有時是奄奄一息,而後恢復活力。其中多涉及遊陰府、見鬼怪,乃至於有死後數月復活之事,如趙文昌復活後曰:「吾初死,有人引至閻羅王所[15]」慕容文策三日復活後曰:「初見二鬼……[16]」王籍數日復活後云:「地下見吏……[17]」河南府史暴卒數日復活,自說:「初被追見王……[18]這些瀕死經驗(Near-death experience)在現代社會也常常聽聞,今人或認為不可解,或用心理學、醫學做出合理解釋。其中最誇張者,莫過於河間男子的案例,其妻死而復活,但親家不願將女兒還婿,反而合理的解釋道:「卿婦已死,天下豈聞死人可復活耶?此天賜我,非卿婦也。」雙方於是鬧上官府,郡縣亦不能決,只好上訴廷尉,最後「廷尉奏以精誠之至,感於天地。故死而更生,在常理之外,非理之所處。刑之所裁,斷以還開塚者[19]」這裡親家強調人死不能復活,自然有詭辯的意味,不過官府也承認這是特例。

        與本文較相似的假死案,亦有許多記載,如梁武昌太守張絢船行時,嫌役力小,便出手捶擊船工,見無復活狀,就將屍體推入江中,「須臾,見此人從水而出[20]」。宋人宋慈在《洗冤集》的〈救死方〉中就有不少幫助假死者復活的方法,如水淹死一宿的「用皂角搗爛以綿絮包裹納入肛門中,須臾出水即活。」暴死、墮跌、撞倒及鬼魘死的,如屍身未冷,「急以酒調蘇合香丸灌入口中,如能下喉去,可以復活。」至於與本文女子最接近的魘死,治癒方法之一為:

不得用燈火照,不得近前急喚,多致人於死。但痛咬其腳跟,及腳拇指畔,以及唾其面,必活。魘不省的,少許移動臥處,徐徐喚之即省。夜間魘的,原來有燈的即保留燈,原來無燈的切不可用燈照[21]

崔護「舉其首,枕其股,哭而祝」與此法有類似之處,只是宋慈之言乃是集經驗累積的成果,究竟有無效用,今人觀其言,不合於現代科學處甚多,此不可不察。

 

代結論:未完的研究

在《太平廣記》之後,此故事廣為流傳,劇情或增或減,皆與原版差不多。改編較大的應該是戲曲方面,可惜今多已亡逸,未能知其詳。偶見一些改變較多的,如明人馮夢龍在〈金明池吳清逢愛愛〉中,就先在卷首加入人面桃花的故事做為引子,從死至復活的記載如下:

忽見白板扉上詩,長哭一聲,瞥然倒地。老漢扶入房中,一夜不醒。早間忽然開眼道:「崔郎來了,爹爹好去迎接。」今君果至,豈非前定。且請進去一看。」誰想崔生入得門來,裏面哭了一聲。仔細看時,女兒死了。老兒道:「郎君今番真個償命!」崔生此時,又驚又痛。便走到床前,坐在女兒頭邊,輕輕放起女兒的頭,伸直了自家腿,將女兒的頭,放在腿上,親女兒的臉道:「小娘子,崔護在此。」頃刻間那女兒三魂再至,七魄重生,須臾就走起來。老兒十分歡喜。就賠粧奩,招贅崔生為婿[22]

這個版本加入了三魂七魄,意圖告訴讀者女子是真死。誠如我在本文開始所講的,女子復活與否,本身並不具意義,因為此女無名無姓,僅有此復活之事傳世,平心而論,甚至存在整個故事皆為杜撰的可能。但是全文的悲喜轉折也就在復活二字,在這個基礎上,天助姻緣之說也就不脛而走了。如明人凌濛初亦覺得復活之事是難以解釋的,只好歸咎於姻緣注定,略云:

話說人世婚姻前定,難以強求。……及至該是姻緣的,雖是被人扳障,受人離間,卻又散的弄出合來,死的弄出活來。從來傳奇小說上邊,如倩女離魂,活的弄出魂去,成了夫妻;如崔護渴漿,死的弄轉魂來,成了夫妻。奇奇怪怪,難以盡述[23]

本文旨在闡明,唐人對於死亡的定義較為籠統,有誤判的可能存在。崔護見到女子屍體後「舉其首,枕其股,哭而祝」,然後女子馬上就甦醒了,故推測崔護的動作是幫助女子甦醒的原因,但即使護不至,女子也有可能自己轉醒,崔護僅是在某種程度上加速了過程。

而醫療史在這個故事中還可探究的問題尚有女子患相思病,司徒琳(Lynn A. Struve)與拉卡頗(Dominick LaCapra )所提倡的「創傷後壓力失調」(PTSD)研究方法,能否對女子絕食作出解釋?惟文中描述僅有一句,材料似乎過少。另外,前面提及的瀕死經驗也有再發揮的空間,可衍伸為從唐人面對死後的世界,試探唐代的民間信仰。

崔護.PNG

本圖轉引自徐永明,〈哈佛燕圖稀見明刻本《全像新鐫一見賞心編》之編纂、作者及其插圖解題〉,《中正大學中文學術年刊》,15期(2010年1月),頁275。


[1]﹝清﹞董誥等編,《全唐文》(北京:中華書局,1987),卷481,頁4914-1

[2]﹝宋﹞王溥,《唐會要》(北京:中華書局,1990),卷67,頁1390

[3]《登科記考》,卷23,頁待補。

[4]《欽定四庫全書‧本事詩》,頁10-11

[5]﹝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北京:中華書局,1961),卷274,頁2158

[6]﹝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255,頁1989

[7]另有一說為清河人。見《欽定四庫全書‧廣西通志》,卷50,頁33。《欽定四庫全書‧廣西通志》,卷26,頁29,33

[8]《欽定四庫全書‧宋百家詩存》,卷33,頁14

[9]《欽定四庫全書‧宋百家詩存》,卷39,頁2

[10]妹尾達彥,〈唐代長安近郊の官人别荘〉,收入唐代史研究會編,《中國都市の歴史的性格》,(東京:刀水書房),頁125-136

[11]不著撰人,《重刋宋本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禮記》(臺北市:藝文印書館,1965),頁976-2

[12]不著人,《重刋宋本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禮記》,頁769-1。

[13]《犯罪者心理學》,頁數待補。

[14]﹝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484,頁3986

[15]﹝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102,頁685

[16]﹝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102,頁687

[17]﹝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304,頁2408

[18]﹝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382,頁3047

[19]﹝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161,頁1160

[20]﹝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120,頁844

[21]﹝宋﹞宋慈著;楊奉琨校譯,《洗冤集錄校譯》(北京:群眾出版社,1980),卷5,頁166-169

[22]﹝明﹞馮夢龍編撰;徐文助校訂;繆天華校閱,《警世通言》(臺北:三民書局,1983),卷30,頁338-339

[23]﹝明﹞凌濛初著;劉本棟校訂;繆天華校閱,《初刻拍案驚奇》(臺北:三民書局,1990),卷9,頁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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