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的名妓在面對改朝換代時,具有不同程度抗拒新政權或朝廷奸佞的舉動。例如崇禎十五年(1642)五月,張獻忠(1606-1647)攻破廬州府,蔡如蘅(?-1642)被擒,並在蔡宅中搜得名妓王月(?-1642),王月被留營中押寨,卻忤逆不從,最後被張獻忠蒸置於盤,以享群賊[1]。順治元年(1644)三月,鳳陽督師馬士英(1591-1646)的兵卒鼓噪而散,突至淮城西門外,擄掠百姓,妓女悉被擒,獨燕順(?-1644)不從,他被士兵綑綁在馬上,仍試圖往下跳,並且哭詈不止,最終被士兵所殺[2]。李香君(1624-1653)曾要求侯方域(1618-1654)不要與阮大鋮(1587-1646)接觸,之後侯方域落榜,與李香君辭別,田仰(1590-1651)曾以三百金邀李香君一見,被李香君斷然拒絕[3]。鼎革之際,顧媚(1619-1644)亦曾與龔鼎孳(1615-1673)投井未遂[4]。順治二年(1645)五月南都之變,柳如是(1618-1664)嘗勸錢謙益(1582-1664)殉國,柳如是奮身投池,卻被錢謙益拉住而不得死[5]。順治三年(1646)年,清兵攻至衢州,楊文驄(1597-1646) 退兵浦城時為追騎所捕獲,他與監紀孫臨(1611-1646)皆因不降而被戮[6]。孫臨的小妾葛嫩(?-1646)亦被縛,清兵主將欲犯之,葛嫩大罵,嚼舌含血噴其面,遂被殺[7]。冒襄(1611-1693)與董小宛(1623-1651)則是消極的不仕清[8]

    上面提到的七位名妓,抗拒的對象分別是為流寇、清兵與南明佞臣。可以其簡單歸納為三類:第一類,王月、燕順、葛嫩,她們抵抗的可能是身體上受到的侵害;第二類,顧媚、董小宛是較為消極的抗拒行為;第三類,柳如是、李香君則表現出對國家的責任感,而有主動的抗拒行為。

    第一類的女性,較難界定是為己或是為國,而且這類的故事是典型的烈婦書寫,類似的例子相當多。而第二類與第三類的女性在定義上有模糊的空間,首先要考慮是出自於自願或是非自願的陪殉,才能夠進一步確認,在此指的是出於自願者。第三類的女性則有較為積極的國家責任感,在此姑且稱之為「國家認同」,以國家而非民族做為一個認同核心的原因在於其抗拒的對象既有滿人,亦有漢人。

    但是仍不能否定第一類、第二類的女性就不存在「國家認同」。事實上,要清楚界定是為己或是為國是有困難的,有許多更為複雜的例子,有的同時包含了殉(婦)節、殉夫、殉國等因素,或許可以理解為每一種都有一點吧!但仍要從女性的生活環境、當時的客觀條件去作理解,才可能對他的行為做出比較正確的判斷。

    在刻板印象中,妓女是不具貞節觀、「不知亡國恨」的,那麼名妓的「國家認同」是如何產生的?將焦點放在晚明的文人與妓女交往的相關著作繁多。例如大木康的《風月秦淮─中國遊里空間》是以南京秦淮舊院為中心的地域研究,描述舊院的形成史、妓院人物百態、相關活動與習俗等,著重在秦淮文學中士人享樂、對妓女形象的書寫[9]。王鴻泰則以禮教與情欲做為切入點,分析名妓與一般妓女在環境上、涵養上的差別,並注意到妓女隨著與文人的互動,逐漸轉化成「女文人」,其地位也逐漸提升,雙方交往的層次是情感上而非止於肉體[10]

    前述諸書,大抵都使用了《板橋雜記》、《桃花扇》與《影梅庵憶語》等史料為主要材料,但名妓如何產生「國家認同」並不是他們關注的主題,忽略的原因在於,名妓畢竟是屬於少數與特例。惟王鴻泰提到名妓「文人化」可能是原因之一。娼妓、優伶屬於社會底層階級,受到的禮教束縛相對較少,反而有機會學習寫字賦詩、才藝,「國家認同」的概念是否在學習的過程中,或是與文人的交往中得到呢?惟但這樣的解釋無法滿足「非妓女」的案例。就像前面提到的,回到客觀環境,以張彬村的「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原理來討論女性殉死的行為[11],可能是比較好的方法。

    此外,有一點是至關重要的,明清鼎革具有不同於其他朝代更迭的特性,不但須抵抗女真外患的南下,李自成(1606-1645)也曾在1644年短暫的建立政權。明朝(特別是首都與北方)的官員、百姓在一年當中需要進行兩次的忠誠抉擇。魏斐德發現部分官員對於效忠於大順政權不愉快的經驗,影響到日後選擇清朝政權的意願[12]。那麼女性的「國家認同」是否因兩次政權快速的嬗遞而有所影響呢?而她們又是怎麼看待兩次的政權更迭?這是可以探討的。

後記:報告中刪掉的兩頁半,只好轉貼在這裡。其時我覺得這個議題可以再討論,只是老師們都不看好。

 



[1]﹝明﹞余懷,《板橋雜記,中卷麗品》,收錄在《青樓集及其他四種》,《叢書集成初編(2734)(上海:商務印書館,1939),頁14

[2]﹝明﹞余懷,《板橋雜記,附錄》,頁22

[3]﹝明﹞侯方域,〈李姬傳〉。

[4]馮夢龍,《甲申紀事‧紳志略》描述龔鼎孳自言:「我原欲死,奈小妾不肯何。」應是調笑語,因龔鼎孳在《定山堂詩餘‧綺羅香》詞明底下附記:「同起自井中賦記」。轉引自林祐伊,《龔鼎孳出仕三朝之研究》(桃園: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頁92

[5]﹝清﹞徐珂,《清稗類鈔,貞烈類》(北京:中華書局,1984),頁3087-3088

[6]﹝清﹞張廷玉等撰;楊家駱主編,《明史楊文驄列傳》(臺北:鼎文書局,1980),卷2777103

[7]﹝明﹞余懷,《板橋雜記,中卷麗品》,頁7

[8]李孝悌在〈冒辟疆與水繪園中的遺民世界〉中列舉了近代學者提出冒襄與董小宛在水繪園籌畫抗清的說法,見氏著,《戀戀紅塵:中國的城市、欲望與生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頁54-102。

[9]大木康著,辛如意譯,《風月秦淮中國遊里空間》(臺北:聯經出版事業,2007)

[10]王鴻泰,〈青樓名妓與情藝生活明清間的妓女與文人〉,收入在熊秉真、呂妙芬編,《禮教與情慾前近代中國文化中的後/現代性》(臺北:中央研究近代史研究所,1999),頁73-123

[11]張彬村,〈明清時期寡婦守節的風氣─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的問題〉,《新史學》,102(臺北:19996),頁29-76

[12]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 Jr)著,陳蘇鎮等譯,《洪業:滿清外來政權如何君臨中國》(臺北:時英出版,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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