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將我囚禁?」胡若望天真的問著。然而他真的瘋了嗎?顯然的胡若望並「完全」發瘋,他為自己脫序的行為做出了合理的解釋:睡地板是因為「感覺到房間不通風而且床架太高。」(38頁),偷馬的原因是「一匹馬正留在那兒無人使用」(40頁),撕碎班茲敬送的保暖毯在於「毯子已經給了我,我是撕碎我自己的毯子」(100頁)。然而這些解釋無法說服傅聖澤及其他人,他曾寫道「伏地三磕頭、四磕頭或九磕頭奶常見之禮,但絕非胡私訂的五磕頭。」(107頁),何況在中國可以任意駕駛他人的馬匹?而撕碎「自己」的毯子也非一個正常中國人會有的舉動。且尚有其他的怪異令人摸不著頭緒,如「胡從行進中的馬車跳下,並順著種有成排灌木的馬路跑下去。他抓起一把把不知名的果實,順手就往嘴裡塞。」(46頁)、「胡像脫韁的野馬,繞著原野狂奔……無論何時只要一見到新奇的事物,他一定會跳出去端詳一番。」(55頁)、「(胡)從桌上和食廚裡拿他喜愛吃的東西吃。當工作人員反對時,他就用中國話對他蠻橫吼回去。好奇的人群聚過來。於是扭打鬥毆會出籠。」(55-56頁)、破壞班茲家的門破門而出(68頁)、製做旗鼓在教堂前面用中文傳道(70頁)。

    是誰的問題呢?史景遷(Jonathan Spence)把這個問題拋給讀者(本書的原著名為《 The Question of Hu?》)。我想所有的人都有一點吧!從戈維爾的阻撓開始就注定了這趟旅程的光怪陸離(難怪傅聖澤最後在信中也如此地向戈維爾抱怨)。而傅聖澤在各地週旋,為了他那十一大箱的書、他的學術工作(帶胡來歐的初衷)、他與教廷的會晤,胡若望對他來說只是一個令他頭痛的包袱,他一廂情願的希望胡若望應該要習慣法國的風俗才是。相較之下,胡若望是可悲的,只有一個人能與他溝通,也許就是這樣才使得他的行徑越來越怪異吧,否則為何面對喪母之「夢」會如此難過。別忘了,他原本是一個「稱職」的守門人,這些「正常」人最終受不了胡若望的怪異行徑,仁慈地讓他住在夏朗東醫院,待他正常後在遣送回中國,我想起了傅柯(Michel Foucault)在《瘋癲與文明》裡頭的「愚人船」(即便有人說這是虛構的)。「為何將我囚禁?」胡若望問道,難道不是說:「我是正常人,不明就裡將我關起來的人才是有問題的。」

    再看看胡若望「欲成為一個乞丐。走遍法國,一路行起。他不要車和馬。靠其雙腳就夠了。」(44頁) 的聖徒之姿,我才恍然,原來傅聖澤帶了一個中國的胡若望,想要從中國禮儀、中國經典中去尋找西方上帝的存在,殊不知他就是西洋的「胡若望」。

    最後,畢竟這是一個中國人故事,可惜的是此書的翻譯不夠「道地」,例如略稱主角為「胡」,這是外國人稱姓代名習慣,而在中文應該相反才是,除此還有諸多不順之處,使得讀者沒辦法完全享受到史景遷的說故事的魔力(史景遷後來出版的著作多由溫洽溢教授翻譯,相較之下溫教授半文半白的譯法就顯得高妙許多)。另一點,此書全無註解,不知道是為出版社所刪還是原著即是如此,雖然作者在〈序言〉已提及資料來源(教廷、巴黎、倫敦等地的檔案),但因書中無註的關係,使人難以辨別何為想像?何又為史料?我想是否就是如此才使得盧卡奇等專業的書評人將書定介為「小說」而非「史學著作」呢?事實上,若以讀小說的心態讀此書,那讀者必然會失望至極。相反的,若將此書視為「史學著作」,沒有枯燥的學術辭彙、冗長的引文,如何能不為此書的卓絕而驚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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