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讀書偶記 (15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1. 内田孝,〈『新モンゴル』誌第2号とモンゴル人留学生による文芸活動〉,《北東アジア研究》,14-15(2008),頁225-243。
2. 吉田順一,〈モンゴル研究の過去と将来〉,《北東アジア研究》,7(2004),頁15-24。
3. 寺山恭輔,〈スターリンと満州:1930年代前半のスターリンの対満州政策〉,《東北アジア研究》,9(2004),頁89-110。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本書作者藤木ただし(筆名)原在租賃店任職,適逢AV熱潮,常常要發派劇照、宣傳新作品,後來養成興趣,成為AV評論員,曾為許多成人雜誌撰稿,亦有許多AV相關著作。

本書除前言、後記外,共有六章,分別是:〈AV前史〉、〈AV的誕生〉、〈AV女優出場〉、〈AV的「本番」時代〉、〈AV新浪潮〉、〈走向無碼〉。從《日本AV影像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13書名來看,頗有新文化史的味道,可惜翻開章節,發現本書屬於通論性的介紹,仍是傳統教課書式的撰寫手法,畢竟作者並非史學工作者,此無須對此過度責難。

如果是我要操作這類的議題,我會以消費者的眼光出發,相信這樣的寫作方式,應該會更引人入勝吧!像我最近看醫療史專家涂豐恩先生的部落格(點此連結),他有一個專題介紹是「認識現代日本的十個關鍵詞」,我認為AV也可以放進去。誠如本書作者所敘述的,全球的AV產業,除了美國外,最興盛的就是日本,我們能不能從這一點去了解日本呢?美國人類學家露絲‧潘乃德(Ruth Benedict)說日本人有著矛盾的民族性,既有菊的含蓄,亦有刀的鋒芒,AV產業似乎是嘗試理解日本人另一條幽徑。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塚瀨進,〈1940年代における滿洲國統治の社會への浸透〉,《アジア經濟》,7(1998),頁2-21。
2. 山本有造,〈「滿洲國」農業生產力の數量的研究〉,《アジア經濟》,38:12(1997),頁32-47。
3. 井村哲郎,〈「滿洲國」社會事業史〉,《アジア經濟》,38:11(1997),頁90-94。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徐淑賢,〈台灣士紳的三京書寫:以1930-1940年代《風月報》、《南方》、《詩報》為中心〉(新竹:國立清華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2012)。
2.    陳力航,〈日治時期在中國的臺灣醫師(1895-1945)〉(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2012)。
3.    古庭芳,〈淪陷區的女作家研究:以張愛玲與梅娘為例〉(彰化: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2012)。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AC-doctor--article_image

圖片來源:ASSASSIN'S CREED II  

我以前玩「刺客教條」的時候,在佛羅倫斯、威尼斯、羅馬等地都會看到路上有戴著鳥嘴面具的醫生,原本只當作是義大利嘉年華的面具,不以為意。昨天看丹‧布朗(Dan Brown)的新著《地獄》才知道別有深意。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hicken          本文以《經濟日報》、《民生報》、《聯合報》的報導為主要材料,整理雞排價格的趨勢圖,1993年以前曾出現25元的雞排,[1]此後呈現約每5年漲5元的趨勢,1993年至1995年賣30元,1995年至2000年賣35元,並出現三塊100的促銷價,2000年至2005年約賣40元,2005年至2008年約賣45元,2008年至2013年約賣50元,2013年下半已有店家漲至55元。不過,目前筆者生活周邊的雞排攤價格仍維持在45元,說明城鄉之間價格仍有差距。

199330元的資料有2筆,分別是1993年《經濟日報》的業配文,提到協力集團供應的肉源穩定,加上調味不錯,每份炸雞排又只賣30元,價格很便宜,吸引很多客戶。[2]另一篇業配文亦提到祥哥鹽酥雞有3040元兩種價格。[3]

1995年到199735元的資料有2筆,19953月因為雞瘟的關係,帶動雞排價格上揚,從每台斤15元左右攀升到25元,《經濟日報》提到一家連鎖業者已決定從320日起漲價,一塊香雞排從30元漲到35元。[4]儘管該篇報導預估雞肉會回穩到每台斤21元,但仍有40%的漲幅。翌年,《聯合晚報》報導受到飼料價格持續上揚、天氣炎熱及農民飼養意願低落等因素影響,白肉雞的從每台斤20元左右,一度高漲到28元,後維持在25元,有雞排業者悄悄漲價。[5]1997年有一則逢甲大學旁的文華路有五、六家雞排攤販「聯合漲價」的行為,價格從30元漲至35元,學生們悲憤地發起拒買運動。[6]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今天上明代社經史聽到黃宗智曾把美國近代史研究分三代,還滿有意思的。這是1980年黃宗智在上海社科院的一場名為「三十年來美國研究中國近代史、近代經濟史概況」演講中所提到的。[1]

第一代有四位,分別是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芮瑪麗(Mary Wright)、列文森(Joseph R. Levenson)、史華慈(Benjamin Schwartz),他們是費正清所領導的哈佛學派,主要使用官方材料研究官方史,故觀點會與官方雷同。與此同期的海外華人史學家則有張仲禮、蕭公權、瞿同祖、何炳棣,他們研究的共同性是用了大量材料,並結合社會學的概念。

第二代有三位,分別是施堅雅(G.William Skinner)、珀金斯(Dwight H Perkins)、孔復禮(Philip A. Kuhn),他們做的是綜合性研究,且以地方史為主。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以前讀史學方法相關的論文,許多人都會引用「史無定法」之說,此說應係來自余英時的〈中國史學的現階段:反省與展望──《史學評論》代發刊詞〉[1],余英時認為史學研究法除了傳統的文獻學、訓詁學外,更應該借鏡地質、考古、心理史學等各個學科的分析技術,他說道:「我們這樣的分析並不是要證明史學沒有方法論;我們只是要指出,史學的確沒有固定的方法;在技術層面上,史學是在不斷地吸收其他各有關學科的方法為己用。」

但是使用其他學科的方法,仍要考慮其侷限性,如心理史學的失敗之作多於成功之作,所以余英時又提醒道:「史無定法,而任何新方法的使用又隱藏著無數的陷阱,這一事實充分說明在史學研究上沒有捷徑可走的,一切都要考史學家自己去辛苦而耐心地摸索。」

後來讀明清經濟史,讀到中國學者們的著作,他們也會引用「史無定法」之說,但出處不是余英時而是吳承明,至於出自吳承明的哪篇著作,就不太清楚了。就我的閱讀經驗,應該是〈中國經濟史研究的方法論問題〉[2]吧!文中吳承明認為經濟學的研究方法有許多,而經濟史應力求具體,不可墨守馬克思史學的教條主義,並說道:「我國早有『史無定法』之說。我贊成此說。這當然不是說可任意判斷,而是說治史可因對象、條件之不同,採用不同方法。」主張方法論有新舊之分,卻無高下之別。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起初烤肉應該是作為賞月的餘興,且限於露營地區或風景區,1978年《民生報》曾整理各地的賞月活動供民眾參考,其羅列二十項活動,直接提到烤肉的有三項,分別是:一、中華民國露營協會舉辦的「秋海棠之夜」,節目有烤豬、烤雞、銀光酒會;二、假日實業公司主辦月光晚會,事先報名者可參加烤肉活動;三、弘野俱樂部舉辦營火會,在中秋夜舉辦烤肉及雞尾酒和晚會。[1]此三項活動皆與露營有關,此外還有四項露營活動雖未提及烤肉,但可以猜測應也會烤肉。[2]

由此可知最初的中秋節烤肉是因為露營的關係,烤肉是露營的必要條件,露營者無不烤肉,而中秋只是露營的充分條件。1982年前提到的中秋節烤肉都在風景區內,如1979年《民生報》提到:「溪山道上摩托騎士多,溪床上盡是烤肉、嬉水的人,內雙溪附近也是一個賞月重點。昨天,外雙溪的攤販大發利市,都是賞月人帶來的。[3]1981年《民生報》提到:「為增進中秋氣氛,該樂園(明德育樂園)將在中秋夜施放一百餘發五彩繽紛的煙火,並放映電影招待遊客。同時,園內並開放露營、烤肉、嬉水、遊樂等設備。[4]

1982年以後,中秋節烤肉活動在新竹地區有了明顯改變,《民生報》一篇名為〈烤肉賞月今年「流行」〉的報導提到: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

今天在圖書館大廳仔細看了主題書展,本次的主題是「大學新鮮人」,由各院的院長推薦。其中張文亮的《法拉第的故事》(臺北:文經社,1999)確實是一本好書,我以前就讀過,深刻體會到法拉第偉大的成就與他的好奇心、觀察力密不可分,從他與「恩師」戴維的相處,更可看出法拉第非凡的氣度,因為連戴維晚年都拋棄成見地感慨道:「我一生最大的發現,就是發現了法拉第。」

還有一位院長推薦馬克思的《資本論》,厚厚三大冊,我就不相信有人會去看。說來慚愧,囿於成見,我以前不曾翻過此書(馬克思的書我僅讀過《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片段),今日讀了第一章,發現不如想像中的難讀,舉的例子還挺生活化的,不過翻到後面幾卷看到很多公式,似乎比較艱澀。

另外還有一本《比爾蓋茲給青年的9個忠告》的勵志書讀起來普普通通,沒興趣再繼續看。我不太喜歡這類的書,之前有一本《賈伯斯送給年輕人的11個忠告》的譯書就被踢爆根本是偽書,內容完全是大陸作者杜撰的,貌似連原文作者都是捏造的,查無此人。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明朝那些事兒》關於陳友諒的介紹提到:

陳友諒,男,1320年生人,原姓謝,工作是漁民,沔陽(今湖北仙桃)人,曾經在縣裡幹過文書,當徐壽輝起義軍來到他的家鄉後,他參加了徐壽輝的部隊,由於他很有文化,外加有計謀,很快得到了徐壽輝和當時的丞相倪文俊的信任。[1]

陳友諒姓謝的說法很多筆記、地方志上都有記載,例如錢謙益的《國初群雄事略》就提到:「陳友諒,沔陽人,本姓謝,祖千一,贅於陳,遂從其姓。父普才,黃蓬漁子也。[2]」《明史》也採此說。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920年12月31日:預告美國大聯盟球隊要來。

201305171

201305172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20130517        偶然讀到《中華讀書報》( 20120704 09 版)有一篇專訪,名為〈「不好相處」的何炳棣先生 ——汪榮祖談何炳棣〉(點此連結),詳細的內容讀者可以自己參閱,其中有一句特別有意思。

        由於何炳棣給人的印象總是難相處,故讀書報記者向汪榮祖請教何炳棣如何有人情味。汪榮祖的回答了一些學術上的討論,最後說:

他有富於人情味的一面。有一次他留我在家裡吃飯,親自烤雞腿招待我,說「我平生很少親自烤雞肉給客人吃」。他烤的雞腿味道的確很好。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所謂「夜航船」是指江南地區夜間載送商旅的船隻,袁枚在《續子不語》卷六中有兩則夜航船的故事,皆與性交有關。

        第一則是有一艘杭州啟程的夜航船,船上有一個風流的張姓少年,看到一個女孩對他笑,以為女孩對他有意思。到了晚上後,張姓少年突然發現有人摸他下體,他高興極了,也不看仔細就搞起來了。到了白天才發現昨天晚上跟他搞的竟是個老太婆,老太婆說:「我街頭乞丐婆也,今年六十餘,無夫無子女無親戚,正愁無處托身,不料昨晚蒙君見愛。俗說,一夜夫妻百夜思,君今即我丈夫,情願寄托此身,不要分文財禮,跟著相公,有粥吃粥,有飯吃飯,何如?」最後張姓少年付了十餘金,老太婆才放了他。

        第二則就更離奇了,柴東升搭夜航船往吳興,半夜突然聽到有一個操著陝西腔的人大喊:「小子無禮!」然後喊的那個人就痛毆另一個人,邊打還邊罵:「我今年五十八歲了,從未幹這營生,今被汝乘我睡熟將陽物插入我穀道中,我受痛驚醒,傷我父母遺體,死見不得祖宗。諸公不信,請看我兩臀上,他擦上唾沫尚淋漓未乾。」柴東升連忙來勸架,還自掏腰包請喝酒,陝西大叔才答應原諒那個肛他屁股的人。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翰林院有許多別稱,清人梁章鉅在《稱謂錄》有詳細的列表,並加以說明其原因,大致如下:

一、學士院:因為唐朝在翰林院南邊又蓋了一間學士院。

二、筆特黑衙門:順治十五年,諭曰:「翰林院滿字稱為筆特黑衙門,漢字稱爲翰林院。」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932年8月7日

20134301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佃戶支領工食票」是照田派役的改革實施後,業主以「業食佃力」的方式支付給佃戶工食,佃戶出勞力以治理圩田,下面是藏於《常熟縣水利全書》中常熟縣佃戶的支領工食票的樣式。

常熟縣為大興水利,以足民足國。事切,惟國家賦稅賴租稅以輸,將業戶田租賴佃戶以耕種,業主、佃戶實有一體相須,休戚相關之義。本縣督民濬河築岸,不能盡佐官帑,量其工程難易,著令各業戶出備工食付給佃戶、傭工,此雖一時小費,實貽無窮後利。邑中如法付佃者、固有而恡惜厲民者,不無擬合給票為式,如業戶某人應濬河一丈,應給佃戶某人工食米若干;築岸一丈,應給佃戶某人工食米若干。著各該公正填注票尾,佃戶執票對支。領訖,方付業戶執照。如有指扣賴租宿債、凌虐佃戶者,即將原票繳還。公正類齊造冊繳縣,至納租日許令佃戶加倍算除,設使自今因而惰誤工次,定行嚴捉枷責,加倍罰工,不恕須至票者。

 201304161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原文

宣徳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召臣士奇至文華殿。諭曰:「憶五年二月,共爾南齋宫論寛恤事,今兩閲歲矣。民事不又有可恤者乎?」對曰:「誠有之,只五年官田減租額一事,聖恩已下,璽書已明,民間已知,户部格而不行,至今仍舊額追徴,小民含寃不已。」上怒曰:「户部可罪也!」對曰:「此循習之弊,永樂末年多如此。往年高煦反,以夏原吉為姦臣之首,正指此事為説。」

上怒稍解,曰:「今欲再下勅,寛恤必舉此為第一事。却於其末增云中外該管官司不許,故違。」上又曰:「如再格不行,朕必罪之不恕。汝試言今日之事當寛恤者。」對曰:「事有當變通者,不宜執一。如逃民一事,其初本因賦役繁苛,不得已為偷生之計。歴歲已久,朝廷雖已赦宥復業,而家業盡喪,非但歸無所資,又有公私債負之擾,勢不能歸。所在官司又不能容,則往往逃聚山林,相結為非,積微至著,蓋有可慮。願得恩下有司,凡逃民願歸鄉者,令郡縣用心撫恤,優免差徭。不願歸者,聽於所在,附籍為民,官給空閒田廬處之,免差役二年,庶以安其危,亦弭患於未萌。」上曰:「此事須行,蓋在彼在,此皆朝廷之民,何須定逼之歸?但得人安足矣。」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歷年記》中出現的「宗族」其義似乎與「家族」的意思是共通的,如下:

一、(十三年歲,父亡)又擇二十八日舉殯。母親不肯,叔祖立定主意,凂大伯、二伯來勸,凡親族俱來勸,余與母親俱不得已而勉從。[1]

二、(順治十二年)二伯卒于京師……時二伯母竟要將褚安立嗣,二兄夫婦不敢聲言,叔祖平日亦不喜爾,放任憑二伯母作為。宗族有貪伯母私饋附和者甚多,惟我與大兄不忍坐視,強出頭,講正理,使褚安不敢帶孝承立,少挫其氣。[2]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1. 凱斯.詹京斯(Keith Jenkins)著;賈士蘅譯,《歷史的再思考》

02. 彼得.柏克(Peter Burke)著;江政寬譯,《法國史學革命:年鑑學派1929-89

03. 彼得.柏克(Peter Burke)著;許綬南譯,《製作路易十四》

okplayma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